《第一財經日報》獲悉,為了解地方保障房分配和質量監(jiān)管詳情,國務院本月上旬已經派出5個督查組,對部分地區(qū)進行實地督查。這些地區(qū)包括北京、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廣東、廣西、四川和甘肅等10省(市、區(qū))。
督查組主要由國家發(fā)改委、監(jiān)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五部委副部級官員帶隊,組成人員涉及十多個部委。按照國務院的安排,在督查期間,督查組需要將實地情況如實向國務院匯報。
除了質量和分配問題,國務院督查組還將了解2012年上半年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tǒng)與住建部聯(lián)網進展情況。此前,個人住房信息聯(lián)網建設多被外界認為是為房產稅鋪路。
摸底地方資金情況
此番督查組將了解地方保障房2012年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情況,尤其是資金、土地安排情況。
中央政府今年下達的保障房建設兩大指標分別為開工不低于700萬套、竣工量500萬套以上。住建部要求,2012年新開工的項目,最遲要在11月底前全部開工,開工的認定標準是1/3主體結構基本完成,1/3進入樓層施工,1/3完成基礎施工。
為給地方政府施壓,早在去年年底,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xié)調小組就與各地簽訂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書。這已是地方第三次與中央就保障房問題簽下“軍令狀”。
與去年相比,今年保障房開工量雖減少300萬套,但根據粗略估算,2012年實際在建工程量有1800萬套左右,其中包括2009年、2010年開工的部分項目,2011年新開工的1000萬套絕大多數今年還要繼續(xù)建設。
如此巨量的保障房建設規(guī)模,資金籌措似乎永遠是個難題。雖然中央政府強調今年財政補助會有所增加,但由于樓市調控致使不少城市土地收入下降明顯,地方配套資金仍然捉襟見肘。
財政部近日已要求各地要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比如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要優(yōu)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qū)取得的房產稅收入,要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此外,從住建部傳出的消息稱,在推行試點兩年之后,利用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城市今年也有望進一步增多。
完善經適房收益機制
在此番督查組的督查重點中,還特別提到了經濟適用房,將摸底地方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收益分成辦法,以及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當地實際等情況。
在2008年以前,中國的保障房建設以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為主,前者主要是“租賃型”,而后者“租售并舉”,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多數地方的經濟適用房是對外出售的,且因為土地是劃撥使用,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價格一般非常低。
而不少地區(qū)規(guī)定,在一定年限之后,購房者在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后便可以將經濟適用房轉為商品房,進而可以以市場價格對外出售,兩者之間的巨大價差形成了巨大的謀利空間。
對此,社會各界爭議極大。中央政府在近兩年的保障房建設計劃中也不再將經濟適用房作為重點,轉而發(fā)展“產權為政府所有”的公共租賃房。
對于保障房退出的模式,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在去年年底一次內部會議上曾作出明確要求,如對租賃型保障性住房,要制訂和實行有利于退出的動態(tài)租金標準;對購置型保障性住房,要按照合理分配收益的原則,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上市交易收益調節(jié)規(guī)定,消除謀利空間。
而經濟適用房一般被歸為“購置型”保障房。
北京在今年2月初已經出臺文件規(guī)定,北京將實施經適房封閉運行。新購買的經適房將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經適房家庭戶籍所在區(qū)縣住保部門回購。執(zhí)行的時間、回購價格、具體辦法等將制訂實施辦法,將采用“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
姜偉新還要求,還沒有按照國務院要求建立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調節(jié)機制的城市,要在2012年上半年制訂完并公布;已經公布但收益調節(jié)力度不夠的地方,要抓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