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央行下屬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發(fā)布公告稱,決定自10月10日起,取消人民幣兌俄羅斯盧布和馬來西亞林吉特的交易費。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稱,此舉旨在“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yè)務的開展,提高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交易的流動性,完善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直接匯率的形成機制”。
“取消交易費用,能提高投資者的興趣,降低人民幣兌林吉特、盧布的成本,增強交易意愿。”一位城商行國際業(yè)務部負責人表示,在外匯市場上,會員進行交易需要向市場的管理方交一筆手續(xù)費,即交易費。外匯交易中心取消手續(xù)費,旨在鼓勵人民幣兌盧布和林吉特的交易。
在即期詢價市場,人民幣兌其他貨幣的交易費率目前為十萬分之一,而在人民幣外匯即期競價交易中,普通會員交易費率為萬分之三。
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盧布和林吉特的交易,均始于2010年。其中,人民幣對林吉特的交易開始于2010年8月19日;人民幣對盧布交易則始于2010年11月22日。
盧布和林吉特是中國外匯市場最先引入的,也是僅有的兩種新興市場貨幣。人民幣對盧布和林吉特即期交易均實行做市商制度,但自推出以來,兩種貨幣的交易較為冷清。
人民幣對盧布和林吉特的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是由交易中心于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盧布做市商詢價,將做市商報價平均后得到的。不直接以當日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套算確定。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在去年答記者問時表示,考慮到與國際主要貨幣相比,新興市場貨幣價格波動幅度相對較大,因此人民幣對盧布交易價的浮動幅度與人民幣對林吉特交易價的浮動幅度相同,均為5%。
上述城商行國際部負責人表示,投資者進行人民幣對盧布和林吉特的交易主要有兩種目的:其一,滿足跨境貿易需求的交易;其二,商業(yè)銀行之間的自營交易。
今年8月末,央行等八部委下發(fā)通知明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推廣至全國。若算上2009年4月開始的試點,兩年多時間,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完成了由少部分地區(qū)試點至全國鋪開的歷程,可謂進展迅速。
統(tǒng)計顯示,2011年上半年,銀行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9575.7億元,同比增長13.3倍。而截至2011年7月末,全國累計辦理經(jīng)常項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yè)務1.63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