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一直是紐約夜生活的密語,雖然夜店老板們未必承認。不過,比起穿對衣服,更重要的是找對場子。
無論何時,喜愛Ed
Hardy龍形圖騰印花襯衫、與真人秀《Jersey Shore》里的沙灘男品位一樣壞的男士們一定會被小意大利區(qū)的地下雞尾酒吧Mulberry
Project拒之門外。如果你喜歡花花綠綠的或者醒目條紋的襯衫,就別打肉庫區(qū)夜店P(guān)rovocateur的主意。松松垮垮的上衣,低腰的牛仔褲如何?東區(qū)的一些小酒館還行,但高級夜店Continental絕不會對你敞開大門。
著裝守則一直是紐約夜生活的密語:得體的穿著讓你免于被踢出夜店的尷尬,迎來美妙的夜晚。“顧客是夜店內(nèi)部裝潢的一部分,”Mulberry
Project的老板Ian
Parms說:“夜店的氛圍不僅在于環(huán)境,也在于圍繞在你身邊的人,所以我們歡迎那些穿著時尚得體,性格有趣迷人的客人。”
夜店對客人的選擇權(quán)有時會招致涉嫌種族歧視的批評。去年12月,紐約人權(quán)委員會對東村第三大道上的運動酒吧Continental展開調(diào)查,因為一些人權(quán)組織認為該夜店“禁止穿著松垮牛仔褲和Bling-Bling的人入內(nèi)”的條例變相地將黑人拒之門外。Continental的老板Trigger
Smith否認以種族來劃定顧客,他說:“我骨子里絕不是種族主義者,只是少數(shù)族裔碰巧愛這么打扮罷了。”
Smith先生的回應至少闡明了一條夜店著裝守則:門外有絲絨隔離繩的高級夜店普遍拒絕一種類型的人入內(nèi),就是那些穿戴次等的顧客。
Provocateur的老板Michael
Satsky在Gansevoort承認他努力讓Provocateur與那些喜歡周末在家附近晃蕩的好色土包子劃清界限,幸運的是,這類人易于辨識的著裝風格讓他的歸類工作輕松不少。他說:“我們不要格子,也不要條紋。理想的Provocateur的顧客不需要穿著夸張的條紋襯衫來吸引注意。”
Mr.
Satsky建議他的男顧客穿休閑西裝、尖領襯衫或羊毛套頭衫;至于女性則要注重鞋子的選擇,他說:“5英寸的鞋跟高度是不錯的選擇,Christian是我們的最愛。”他口中的Christian可不是宗教,而是以紅底聞名的高跟鞋品牌Christian
Louboutin。此外,Jimmy Choo和Christian
Dior也很受歡迎。如果給參與Provocateur之夜的人們一個標準形象,歐洲式的華美裝束配上178cm的個頭就很完美。
Daniel
Koch與雙胞胎弟弟Derek一起經(jīng)營周例派對的業(yè)務,他們剛剛承辦了在廣場舉行的Dayand
Night早午餐會,傳遞著“充斥著鉆石與香檳的浮華生活”的信號。參加者皆是社會名流和金融家,而不是那些在餐廳尋找法式土司的酒店住戶。他認為法蘭絨、短褲和一般的早午餐服都不適宜出入此類活動。Koch先生說:“那些來自洛杉磯的人認為早午餐會就是早午餐會,沒什么大不了。我們向他們解釋:‘朋友,這個早午餐會不像你想象的那樣。’你不能穿著搖滾T恤大搖大擺走進來,除非你是搖滾明星。”
Koch先生的早午餐會每周在不同的地點舉辦,包括漢普頓和圣特羅佩。在這么一個酷似俄羅斯政治寡頭晚宴的早午餐會上應當怎樣穿著呢?Koch先生說:“女士們應該考慮色彩明亮的裙裝或襯衫,避免過于暴露的衣物,早午餐會不適宜打扮得過度招搖。而男士更需要規(guī)范:打領結(jié);如有需要,請買一副400美元的太陽眼鏡。”每到夏季,紐約客紛紛逃離城市,以為他們能獲得一個完美的假日,但他們錯了,尤其是當他們想擠進南漢普頓新開的人氣夜店South
Pointe時。
South Pointe的老板Ben
Grieff說:“我們的店擠滿了地地道道的漢普頓人,而不是那些開車來看知名D.J.的人。”(Grieff先生又補充道:“地道的漢普頓人是指那些父母在漢普頓擁有度假別墅的年輕人,不是這兒的農(nóng)夫村婦。”)
South
Pointe有嚴格的但不公開的著裝限制,拒絕那些穿著人字拖和短褲的混時間人群。他說:“經(jīng)典的漢普頓造型是這樣的:解決了一天的瑣碎事務,終于可以在晚飯后穿著短褲和人字拖悠閑地現(xiàn)身。但是我們希望顧客能夠在隨性的同時兼顧精致,如同從Rlaph
Lauren的廣告中走出來一般。”這就意味著,牛仔鉛筆褲、時裝鞋、彩色尖領襯衫和優(yōu)雅的太陽裙才是對的裝束。
時裝史學家、《Seeing Through
Clothes》一書的作者Anne
Hollander認為,那些“必需穿外套”來打造高級顧客形象的日子在二戰(zhàn)后漸漸消散。時尚標準的逐漸寬松與美國文化主導的影視作品讓人們不再為階級身份而穿著,而以性格作為著裝風格的選擇依據(jù)。她說:“今時今日,人們都身著戲裝,想讓自己看上去像自己希望成為的那個模樣。”無論是想成為搖滾青年,意大利海灘男女,還是亡命之徒。
因此,為了保證夜店的好氛圍,店主們不得不驅(qū)逐那些不愿意改變自身著裝風格的“異裝人士”。
Ryan
Dusheiko經(jīng)營著Flatiron區(qū)新開的tiki民族風格夜店Riff
Raff。他簡潔地說:“這不僅僅是你穿什么的問題,而是“你是誰”的問題。”(這家店鼓勵人們穿質(zhì)地精良的運動外套,里頭套一件印花襯衫,再配一條合適的裝飾手帕。Dusheiko先生說:“我們尊重個人特色。”)
對于顧客來說,這樣的彈性規(guī)則或許是一把雙刃劍,基于時裝的舒適程度,個人特色有可能是一種解放,也有可能成為束縛。誰知道在什么地方穿什么才是討巧的?住在NoLIta的彩妝藝術(shù)師Lauren
Cosenza說,她想為自己生活的社區(qū)穿著,而非為夜店穿著。Cosenza小姐經(jīng)常出入的夜店有小意大利區(qū)的Goldbar,肉類加工區(qū)的Griffin和NoLIta區(qū)的XIX,一周去四五次。她說:“不同的社區(qū)反映著不同的圈子文化。”舉例說,下東區(qū)的小酒館喜歡“穿著天然材質(zhì)上衣、緊身牛仔褲的男孩女孩”,褶皺和柔和色澤大受歡迎;東區(qū)則“更搖滾、更朋克”,牛仔褲也該選破破爛爛或臟兮兮的款式;肉庫區(qū)的“標配”是派對裙、5英寸高跟鞋和設計師手袋;而在SoHo區(qū)和NoLIta區(qū),一切裝束皆被容納。
“有一次我在GoldBar看見一個女人穿著睡褲,”Cosenza小姐回憶說,那位女士用恰當?shù)呐滹椡昝姥堇[了睡褲造型,“她上身穿著無袖女士背心,腳踏一雙厚底鞋,自信滿滿地走進來,仿佛在說:‘我知道穿睡褲到公共場合很荒謬,但我不介意,因為我的睡褲我做主。’那真是非常SoHo。”
當然,許多夜店老板都不愿意承認他們的店有所謂的著裝守則。但他們也認為,一個滿懷自信的人能將普通的著裝變得不一樣。
Eugene
Remm經(jīng)營著肉庫區(qū)的夜店Tenjune和SL。他說:“會穿的人能把T恤、牛仔褲和運動鞋穿成完美三件套,有人卻能把三件式正裝穿出傻樣。”接著他又說:“時尚是私人的事。所謂的‘著裝守則’是一件很愚蠢的事。穿衣是人們塑造自我的方式,這就是‘個性’二字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