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渤海再度拉響海冰警報,浮冰范圍不斷擴展,一艘艘漁船被困港口,養(yǎng)殖扇貝、海參和鮑魚等被封冰下。漁民和養(yǎng)殖戶都眼巴巴盯著“老天爺”臉色,期待冰化之時損失能少些。但海冰年年來襲,漁民真的就只能“自認倒霉”,這筆天災該由誰來“買單”?
黃渤海再度響起海冰警報
遼東灣和萊州灣浮冰最大外緣線近日已分別增至70海里和30海里以上,達到海冰IV級警報(藍色)標準,國家海洋局北海預報中心從15日起連續(xù)發(fā)布海冰警報。黃渤海繼去年出現(xiàn)同期近30年最嚴重海冰冰情后,再次響起海冰警報。
記者19日在國家海洋局北海預報中心的衛(wèi)星云圖上看到,黃渤海近岸海域,從遼寧省長興島以南海域至山東省龍口港附近海域,已經全部被寬窄不一的帶狀海冰所覆蓋,一般冰厚5厘米至20厘米不等,遼東灣最大冰厚達到35厘米。
在山東膠州灣的東營村漁港碼頭,陽光照射下刺眼的海冰看不到盡頭,數(shù)百艘漁船連成一片,被封凍在海冰中一動不動。
國家海洋局北海預報中心副總工程師郭可彩說:“我們預計今年海冰冰情屬于常冰年,較去年海冰冰情要輕,但相比前幾年暖冬還是要重一些,目前大約三分之一渤海海面已被海冰覆蓋。”
隨著海冰冰情加重,黃渤海沿岸的港口交通受到影響。套爾河入海口處的濱州港和山東省煙臺市的重要漁港海廟港相繼封港。山東海事局14日組織的立體巡航發(fā)現(xiàn),承擔煤電油等重要貨物運輸?shù)臑H坊港和東營港附近海域海冰較多,已影響船舶正常進出。
漁民損失仍是“未知數(shù)”
除了對港口交通的影響,海冰也對黃渤海沿岸的漁業(yè)養(yǎng)殖造成沖擊。膠州灣紅島水產養(yǎng)殖戶趙宇昌今年養(yǎng)了約50畝海參,他說:“每天上午都要在海參池冰面上砸洞給海參通氧氣,但最近冰越結越厚,近岸處已經有七八厘米了,破冰也越來越費勁了。”
在談到今年的具體損失時,趙宇昌說:“這得等到春天冰化了以后,潛水員下去看具體損失才能有數(shù),影響肯定是有,而且還不小。”
山東省膠南市的水產養(yǎng)殖戶郭加春今年也選擇了養(yǎng)殖海參,他說:“我基本上每天都給海參池換水,但是前一天換了第二天早上又凍上了。前兩天撈了三四斤海參上來,死了不少。”而膠州灣的孫先生則選擇用增氧機為海參池增氧,每天增氧機需要工作8小時,加上海參育苗車間的鍋爐費用,今年在保暖增氧上可能要花費30萬元。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專家近日赴海冰冰情較重的遼東灣實地查看冰情和漁民損失情況,當?shù)貪O民介紹今年損失雖然比去年少,但預計仍會有30%左右的損失。
記者了解到,海冰還對停泊在港口的漁船造成破壞。近日,一艘停泊在膠州灣營海辦事處碼頭的木殼漁船船底被鋒利的流冰劃破,船底進水后沉沒。
去年受嚴重海冰冰情影響,山東省和遼寧省的漁業(yè)損失超過40億元。其中,淺海、灘涂和海水養(yǎng)殖池塘受災面積14多萬公頃,損失水產品20余萬噸;受損養(yǎng)殖大棚4000余個,面積達320萬平方米,筏架5000多公頃,網箱300余個。
海冰損失該由誰“買單”?
郭可彩告訴記者,海冰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當溫度降至零下1.5攝氏度時海水就會結冰,黃渤海沿岸基本年年都會結冰,只是冰情程度不一。近年來,黃渤海沿岸屢次拉響海冰警報,對漁業(yè)養(yǎng)殖造成的風險如何轉嫁,怎樣盡可能減輕漁民遭受的經濟損失,這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山東省海水養(yǎng)殖研究所副所長王勇強研究員認為,漁民參加漁業(yè)保險應該是轉嫁風險的重要措施,但是由于沒有政策支持以及損失評估困難等原因,我國漁業(yè)保險面臨困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副總經理趙佳民分析,“近年來國家對于農業(yè)保險支持力度很大,有大量的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農民只需支付不到20%的保險費用就能投保,但是水產養(yǎng)殖保險和船舶財產保險卻沒有國家財政支持。保險公司考慮到漁業(yè)風險高,沒有財政補貼兜底,所以不敢做。”
趙佳民介紹,漁業(yè)保險中還存在很高的道德風險。“我們在上世紀80年代也做過水產養(yǎng)殖保險,但是當臺風來臨之前,有些養(yǎng)殖戶故意將養(yǎng)殖的水產品沉入水底。當保險公司理賠完之后又將水產品撈上來,這讓保險公司在評估損失方面很困難。”
此外,漁民對漁業(yè)保險認識不足,參與率不高也是保險公司不敢做此類保險的原因。“保險應該是千家萬戶保一戶,如果就兩家投保漁業(yè)保險,對保險公司來講就成了賭博。”趙佳民說。
業(yè)內人士認為,為讓船舶財產保險和水產養(yǎng)殖保險轉嫁海冰等自然災害對漁業(yè)的影響,今后國家在推進政策性農業(yè)保險過程中,也應給予漁業(yè)保險一定財政補貼,降低漁民投保成本,提高漁業(yè)保險的投保率;提高漁民對保險的認識,講解有關詐騙保險一定金額可構成刑事犯罪的規(guī)定,降低漁業(yè)保險中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