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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繪 |
30歲的楊先生雖已享有社保,但感覺到單靠基本社保并不能完全解決退休后的養(yǎng)老、醫(yī)療等問題,在對保險有了基本了解后,楊先生決定為身為家庭支柱的自己購買一份“陽光人壽鴻福齊添”保障產品。保障內容包括:基本保險金額10萬元的“陽光人壽鴻福齊添年金保險(分紅型)”,10萬保額的“鴻福齊添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5份“陽光人壽附加住院費用醫(yī)療保險A款”,10萬保額的意外傷害保險。計劃60歲開始按年領取生存金,20年交費,平均每年交費4800元。
按不同的紅利領取方案,可享受到的主要利益如下:
A方案:累積紅利
年金:從60歲開始,每年可領取5100元養(yǎng)老金,直至終身;
保單紅利:從交費之日起,每年可參加公司分紅,分享陽光經營成果,直至終身。假設以中檔紅利分紅累積生息,到楊先生85歲時,可獲利益13.8萬元;
健康專項檢查金:進行約定的六類健康檢查項目,每次每項檢查可獲1000元費用補償金,最高可獲6000元費用補償,直至終身;
重疾保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最高可獲賠1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直至終身;
住院醫(yī)療費用:每次住院,可獲得最高5000元基本醫(yī)療費用補償和1000元基本醫(yī)療外藥品費用補償,每年最多可獲4次費用補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身故保障:若楊先生因意外事故身故,最高可獲賠20萬元,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殘疾保障:因意外事故導致殘疾,依殘疾程度可獲1萬至10萬元的賠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燒燙傷保障:因意外事故被燒燙傷,依受傷程度可獲5萬至10萬元賠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B方案:累積交清增額
年金:從60歲開始,每年可領取7635元養(yǎng)老金,直至終身;
保單紅利:從交費之日起,每年可參加公司分紅,分享陽光經營成果,直至終身。假設以中檔紅利分紅,累積交清增額,在開始領取年金后,紅利累積生息,到楊先生85歲時,可獲益7萬元;
健康專項檢查金:進行約定的六類健康檢查項目,每次每項檢查可獲1000元費用補償金,最高可獲6000元費用補償,直至終身;
重疾保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最高可獲賠1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直至終身;
住院醫(yī)療費用:每次住院,可獲得最高5000元基本醫(yī)療費用補償和1000元基本醫(yī)療外藥品費用補償,每年最多可獲四次費用補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身故保障:若楊先生因意外事故身故,最高可獲賠22.32萬元,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殘疾保障:因意外事故導致殘疾,依殘疾程度可獲1萬元至10萬元的賠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意外燒燙傷保障:因意外事故被燒燙傷,依受傷程度可獲5萬元至10萬元賠償,保障最長可延續(xù)至65歲。
以上八項主要利益,每年既可獲一筆固定收入,亦可享受公司分紅,可有效規(guī)避通脹風險;可減少家庭支柱意外身故帶來的經濟損失;且不論罹患重疾還是日常生病住院,都不會增加額外支出,保證家庭經濟的可控性,避免了退休以后生活水平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