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執(zhí)行細則,要求從11月29日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8.81平方米的家庭,不得向二套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fā)放個人貸款。
新規(guī)要求,對11月29日(含)起新受理的首套自住購房者,房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guī)明確,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fā)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并且,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購買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fā)放個人貸款。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另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貸款申請將停止受理。
北京中原分析認為,按照3人家庭計算,現有住房面積超過87平方米將不能使用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改善性需求,目前有意向用公積金貸款二套的客戶可能9成都將難以如愿。北京此次率先出臺公積金貸款執(zhí)行細則,嚴格了公積金貸款用途,預計各地將出臺細則,限制公積金的使用。但是因為商業(yè)貸款優(yōu)惠的接近取消,預計依然會有大量的首套購房者會選擇使用公積金。
繼10月20日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后,11月3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銀監(jiān)會聯合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首套90平方米以下貸款首付至少2成,90平方米以上貸款首付至少3成;二套貸款僅限對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且僅限于購買改善性普通自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至少5成,利率為同期首套利率的1.1倍。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fā)放公積金個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