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著大箱小包,擠在長途汽車票售賣窗口的你,或許會急不可待地掏出車費,銷售人員也會在幾秒鐘之內(nèi)將車票飛快地送到你的手上。然而,此時的你是否意識到:自己可能已經(jīng)被稀里糊涂地搭售了一份2元的保險,而且這份保險還需激活方能生效。否則,即使出險也可能得不到保險賠付。不過從8月起,這種“花錢卻無保障”的尷尬有望得到改變。
激活式極短意險被禁
近日,保監(jiān)會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激活注冊式意外險業(yè)務經(jīng)營行為的通知》,明確保險公司以激活注冊方式銷售意外險,應當向投保人明示保單生效的條件;而以激活注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游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的,被要求明確禁止,各保險公司還被要求限期清理回收各類已經(jīng)發(fā)放的“極短期意外險”激活卡單證,防止單證流失在外引發(fā)的各類風險。 意外險根據(jù)保障時間長短,可分為長期意外險和短期意外險。長期意外險的保障期限一般為1年,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限則比較短,一般從1天到60天不等。而所謂“極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限僅限于某一時段,如乘坐火車、飛機、汽車、輪船等期間。以乘客人身意外險為例,其保險期限通常與乘客當日乘坐的車次掛鉤,保單的有效期限為“從上車到下車”。 “激活注冊式極短期意外險”被明令退市的背景是,今年3月份保監(jiān)會展開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的一次專項現(xiàn)場檢查。檢查發(fā)現(xiàn),部分保險公司以激活注冊方式銷售乘客人身意外險、旅游景點意外險等“極短期意外險”問題尤為突出。主要問題包括:單證管理不到位,部分機構存在私印保單現(xiàn)象;一些業(yè)務未實現(xiàn)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出單,系統(tǒng)對接不到位;部分保險公司意外險財務業(yè)務數(shù)據(jù)不真實,存在虛假業(yè)務、虛假套費等問題。 按照保險專家的說法,無論是私印保單還是未實現(xiàn)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出單,此類保單形同“空頭支票”,若不幸遇險,保單滅毀,理賠無從談起。另外,盡管保單上說明需要激活注冊,但很少有消費者會留意,這就導致投保人陷入花錢卻得不到保障的尷尬境地。 事實上,“激活注冊式極短期意外險”的退市,對投保人的投保選擇來說幾乎沒有影響。專家介紹說,消費者的選擇面還是很廣的,比如,以乘客人身意外險為例,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交通工具意外險替代,且保障力度更大。交通工具意外險一般保障期限為1至12個月,保費在20元至200元之間,最高保額可達200萬元。 雖然“激活注冊式極短期意外險”被明令禁止銷售,但激活式長期意外險依然可以銷售,只是需要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明示保單生效的條件。目前,市場上的長期激活式意外險多以1年期卡式意外險為主。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這類卡式意外險的激活生效通常都有時間限定(一般卡式意外險背后都有注明),如果超過約定的時間再進行激活,那么這張卡式意外險同樣被視為無效保單。
短意險“貓膩”多
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除勿忘激活注冊卡式長期意外險外,意外險還有多種“貓膩”,投保人尤其要注意“提防”手撕單短期意外險。 何為手撕式保險單,通常是隨汽車票、火車票、公園門票一起出售的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這種保險方式?jīng)]有記載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姓名和有效證件號碼,不能進入保險公司業(yè)務系統(tǒng)。一旦保險單被毀損或遺失,可能會出現(xiàn)保險公司難以確定出險乘客是否購買了保險,導致保險公司錯賠、漏賠甚至拒賠。 保監(jiān)會已三令五申叫停手撕單短期意外險,讓電子單取而代之,但在一些二線城市或縣域地區(qū)或地方景點依然能見到這類手撕單的“蹤影”。 比如,某壽險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就以類似于手撕保單形式在普陀山景區(qū)及輪渡碼頭銷售意外險和旅客意外險;又如,某產(chǎn)險公司大連分公司在未向投保人提示并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從每張船票中提取2元作為保費,未向旅客出具保單,也無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有效信息。而這些投保人其實已經(jīng)花錢投保的保單,一旦出險,卻無法獲得賠付。 因此,投保人需特別注意:當購買長途車票、船票和景點門票時,切記要問清楚售票人員相關保險情況,如遇到被強賣“保險”或是手撕保險單,應立即向車站、景點等相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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