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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省:12月1日起出租車月收費下調(diào)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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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記者:詹奕嘉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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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廣州11月30日電
記者日前從廣州市政府獲悉,廣州市物價局和市交通委員會決定從2008年12月1日起,將廣州市市區(qū)出租車企業(yè)對每臺出租車的月收費下調(diào)800元。其中,市區(qū)出租汽車企業(yè)向每臺出租車收取的承包費或綜合服務費等費用每月下調(diào)500元,同時取消每車每月的停車場服務費300元。 據(jù)悉,原各出租車企業(yè)響應廣州市出租車協(xié)會倡議,已經(jīng)向司機發(fā)放的每車每月500元生活補貼,可從降低的承包費或綜合服務費中抵扣。 廣州市還將采取其他措施:檢查企業(yè)為司機辦理繳交社保的落實情況;杜絕對出租車違章行為重復處罰或惡意處罰的行為;開展歷時100天的整治客運市場非法營運專項行動;懲治收取停場費、保護費及毆打司機、打砸出租車等行為;指導各出租車企業(yè)開展錯峰加氣工作;在客流量大的路段增設出租車乘載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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