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來多次被國資委要求降薪的中國移動,在今年接到了新一輪的降薪指令。今年起,中國移動從集團層面到所有地方分公司,將統(tǒng)一對員工降薪。部分中國移動內(nèi)部員工透露,“應國資委要求”,此次中國移動的降薪計劃將按照“薪酬連降5年,每年遞減10%”的原則執(zhí)行,具體操作辦法由各地分公司自行掌握。(2月24日《每日經(jīng)濟新聞》)
中國移動降薪計劃真實性雖然尚未得到國資委證實,但在“降本增效”的主導思想下,中移動已在2004年、2007年先后接到兩輪降薪指令,此番降薪計劃無論在頻率上還是在時機上,屬實的可能性都很大。不過,對于此類國資委要求下的國企自主降薪,“全民股東”們向來都是不看好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更是被屢試不爽。 通常的做法是,國資委要求降薪,國企就采取“外降內(nèi)補”的對策。誠如中移動某分公司中層所言,“我們被降薪都降習慣了,之前幾年其實到最后拿到手的薪酬變化也不大”;那么,這一次真的會有更大的力度嗎?也許,“薪酬連降5年,每年遞減10%”的降薪令,間接透露的唯一真實信息就是:中移動正式工(底層非正式工除外)薪酬確實不合理得頗為離譜。 這就又要回到那個國企巨額利潤被親近者分食的老話題了。我們知道,在國企利潤惠及全民仍舊只是奢望的當下,“誰投資,誰受益”的基本投資原則,異化成了“全民投資,親近者受益”的怪異現(xiàn)狀。國企高管身份不清,既是政府官員,卻又拿著華爾街的高薪;政府部門要求他們“廉潔從業(yè)”,可在自定薪酬模式下,誰不想多拿誰才犯傻。 國企高管薪酬高絕對不是無緣無故的,底氣就是國企特能賺錢,錢賺的越多自然分的越多。關(guān)鍵是,國企手握私企不可企及的資源性利潤以及壟斷性利潤,屢屢在“全球最能賺錢企業(y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上繳國家的利潤比例又少若鴻毛,高管們不滋生集體自肥心態(tài)才怪。只要國企依然不費吹灰之力就能賺得盆滿缽滿,無論你國資委怎樣要求降薪,最終也不過是一句空話,充其量只是“換個名義發(fā)錢”而已。 真正要使收入分配更為合理,彌補壟斷國企與其他行業(yè)之間的薪酬差距,首先必須剝離壟斷國企享有的種種“政策性特權(quán)”,使之成為和其他企業(yè)平等的“裸企”。打破壟斷之類,雖然說的已經(jīng)太濫,但還是不能不提的;更為實際的提法則是,應讓國企“吐”出更多利潤,從國企巨額利潤中拿出更大部分來充實公共財政,讓廣大民眾尤其是低收入者分享到國有資本的收益。具體到中移動,對公眾而言,相比于虛無縹緲的內(nèi)部降薪,資費降低才更為可行。 “降薪不如降費”,是公眾基于對市場經(jīng)濟規(guī)律理解而得出的樸素認識:只有將不合理的通信資費降低到合理的水平,電信巨頭利潤不再那么巨額,市場規(guī)律作用下的真正降薪才會出現(xiàn);否則,一邊依舊是高昂資費下的巨額利潤,一邊卻是“薪酬連降5年,每年遞減10%”的降薪令,顯然不會產(chǎn)生實質(zhì)性的效果。 “降薪不如降費”,還是理性倒推之下的合理公眾訴求:從國資委的降薪令,可以倒推出國企高管薪酬不合理幅度之大;而從高管薪酬不合理幅度之大,又可以進一步倒推出國企利潤不合理幅度之大;進而最終倒推出降低資費標準的合理公眾訴求。當然,降費指令非但不在國資委職責范圍之內(nèi),也與其部門利益根本沖突,不可能由國資委來做出;那么,又該由誰來做這件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