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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陳一舟 來源:中國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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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復省政協(xié)委員湯鎮(zhèn)業(yè)相關提案時透露,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已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等有關部門聯(lián)合制定手機實名登記制度的法律規(guī)范,正等待國務院審批。(6月4日《廣州日報》) 對于深受“信騷擾”和“信詐騙”之苦的廣大公眾來說,手機實名制值得期待。但推行手機實名制卻不是說說那么容易。早在2006年,原信息產業(yè)部就公開表示,為整治手機犯罪及不良短信問題,手機實名制管理工作2006年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可三年間手機實名制并無實質性的進展。如今再次提起,仍然引起了輿論的焦灼:會不會落實到實處?
據(jù)媒體報道,手機實名制在一些地方試點推行后的進展并不順利,尤其是消費者存在深深的擔憂——登記手續(xù)會不會繁瑣、身份資料會不會在工作人員手中泄露以及經銷環(huán)節(jié)會不會蒙混過關等問題,使得這項覆蓋面達到數(shù)億人的工作的前景變得并不樂觀。的確,消費者的上述擔憂并非空穴來風,這幾乎是當前廣大手機用戶面對手機實名制的一種共性心態(tài)。可細細一想,這其實又不是多大的問題。只要運營商能夠堅決執(zhí)行政策,不間斷地公開宣傳推行手機實名制的好處———通過利弊權衡,用戶最終會接受和認可。當然,前提是,一要加強政府的監(jiān)管和完善相關配套法律制度的規(guī)范,二要給出社會一個充分的“過渡期”。 事實上,手機通訊作為一種特殊消費品,任何制度性的變革都會引起消費者的疑慮,行業(yè)部門適當加以“化解”和引導,客戶端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前些年,各地通信運營商不就成功地實現(xiàn)了眾多模擬手機用戶向數(shù)字手機的“群體性轉化”嗎? 故而,在筆者看來,推行手機實名制,關鍵是看運營商和銷售商如何操作,愿不愿意為之自覺承擔因此所帶來的成本上升。道理很簡單,因為一旦實行實名制,運營商現(xiàn)有的智能網(wǎng)絡必須進行改造,改造將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時,銷售商也必須非常“辛苦”,在賺錢的同時不忘記向消費者索要身份證并嚴格復印登記,也會給其增加大量的物力和人力成本。換言之,推行手機實名制,真正的阻力來自于運營商和銷售商——能不能練好“內功”,是手機實名制能否化為現(xiàn)實常態(tài)的重中之重。 說到底,運營商和銷售商是“實名制”的具體操作部門,是直接面對用戶的窗口,由于涉及利益的讓渡,他們的積極性和執(zhí)行力可能比決策部門想像中的要低得多。如何讓他們以“飽滿的熱情”和規(guī)范的運作投入到推行手機實名制的進程中去,提供好相關的技術保障和服務保障,這是監(jiān)管者需要花大力氣解決的難題,也是手機實名制能否推行到實處的根本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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