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楚雄交通規(guī)費征收稽查處處長楊凱以網(wǎng)友的身份發(fā)帖,反對開征燃油稅,并列出14條理由。網(wǎng)友認為他是在為既得利益集團代言。(12月4日《新快報》)
盡管楊凱信誓旦旦“請大家相信我不是代表利益集團說話”,但瓜田李下,以他的身份出來嗆聲燃油稅,無論如何擺脫不了這個嫌疑。坊間輿論有理由質(zhì)疑其立場。 不過,從楊凱所列14條理由不難看出,他事前做了充足的功課,各項理由雖非無懈可擊,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自圓其說。這或許正是他敢于不避身份,實名發(fā)言的底氣所在。 歸納楊凱的反對理由,無非是“條件不成熟”和“時機不對”。這種說辭顯然不新鮮,梳理燃油稅的博弈歷程,“條件論”和“時機論”一直如影隨形,至今仍大有市場。問題是,征收燃油稅到底何時才能條件成熟、時機正確呢? 事實上,不管是夾在既得利益集團和市場之間的政府決策者,還是“條件論”和“時機論”的民間信奉者,都犯了倒因為果的邏輯錯誤。恰恰是必須首先征收燃油稅,才能肅清交通規(guī)費尾大不掉的問題,從而為燃油稅的征收創(chuàng)造坦途。可以說,如果總是從既有利益格局出發(fā),以征收“條件”和“時機”不成熟為由拒絕改革,燃油稅將永遠無法成行,至少改革的成本將隨著時間的流逝層層加碼。 征收燃油稅值得期待的結(jié)果之一,正是“倒逼”中國油價形成機制的市場化,觸動中石油中石化兩大巨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因此,只有征收燃油稅,才能讓油價回歸市場,并達到“誰用路,誰付費;用得越多,付出越多”的目的。 至于說對欠發(fā)達地區(qū)、公共交通運輸業(yè)和農(nóng)村客運市場的補貼,顯然,也可以通過征收燃油稅籌措更多資金,讓公共財政補貼在陽光下運行。雖然操作細節(jié)尚有待決策者根據(jù)實際悉心考量,但征收燃油稅肯定是個先決條件。我們相信,費改稅不會對財政補貼的能力造成反噬,更可能帶來利好。 作為利益中人,楊凱有權(quán)利表達他的觀點。而且,他的意見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征收燃油稅過程中必須加以正視的。他發(fā)言的底氣越強盛,越說明征收燃油稅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