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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新華社記者:楊進欣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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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重慶、海南三亞、甘肅永登等地爆發(fā)的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全國總工會近日表示,由于在管理體制、行業(yè)指導、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矛盾長期得不到化解,出租車司機缺乏合理、順暢的訴求渠道,各類群體性事件頻發(fā)。 的確,保障出租車司機利益訴求渠道暢通,對于確保出租車司機正當、合法權(quán)益不受損害,確保社會安定意義重大,應(yīng)當成為有關(guān)方面努力的方向。 出租車司機缺乏合理、順暢的訴求渠道,與出租車公司內(nèi)部缺少應(yīng)有的工會組織有關(guān)。據(jù)了解,目前出租車從業(yè)人員中農(nóng)民工占70%,工會組建率低,職工入會率低,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出租車司機申訴體制和機制上“失靈”,司機權(quán)益受到侵害或者找不到正當申訴渠道、尋不到解決問題的途徑,矛盾只會越積越多。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表達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要保障出租車司機的表達權(quán),首先要加快和完善工會,讓出租車司機通過工會有序地、合法地、理性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這就要求工會組織貫徹胡錦濤在同全國總工會新一屆領(lǐng)導班子成員和中國工會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談時發(fā)表的重要講話精神,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組織,切實維護好出租車司機的合法利益,成為出租車司機意愿表達和權(quán)益維護的第一選擇,成為出租車司機名副其實的“保護神”。 保障出租車司機利益訴求管道暢通,政府管理部門的職責不可或缺。要建立和完善出租車司機與政府管理部門的定期溝通機制,讓司機通過合法、正規(guī)的投訴渠道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并積極收集和采納他們對政府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還必須規(guī)范管理出租汽車運營市場,徹底斬斷管理部門和出租車公司的利益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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