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交易清淡,原因是房地產價格超出普通市民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有的放矢的解決方法,是設法平抑房地產價格,或設法增加市民的平均收入。按房款總額比例給補貼的做法,無疑會給了開發(fā)商哄抬房價的好機會。
西安市日前出臺《關于恢復房地產業(yè)發(fā)展的若干意見》,規(guī)定自9月4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對購房戶按購房款總額,分1.5%、1%、0.5%三個等級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
地方希望通過這樣的補貼,讓房地產市場景氣一點,讓買房者的負擔輕一點,這都可以理解,問題是,這樣的方式是否合適,該不該?
地方財政補貼來源于納稅人,而稅收的基本意義是調節(jié)收入不平衡,根本原則是“抽肥補瘦”。所以,如果采取這種做法,其結果將是全體納稅人為少數購買商品房的人埋單。商品房的購買者,在當地市民中屬于收入相對殷實的一部分,如今全體市民為他們分攤購房補貼,實質變成了“抽瘦補肥”。所以,其一,首先就不該這樣做。
房地產市場交易清淡,原因是房地產價格超出普通市民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有的放矢的解決方法,是設法平抑房地產價格,或設法增加市民的平均收入。前者,可以通過打擊開發(fā)商不法行為,減少土地批租和商品房交易等稅費方式予以調節(jié);后者,則可通過各種稅收和非稅收的手段刺激優(yōu)勢產業(yè)、鼓勵就業(yè),做到藏富于民。計不及此,如果只是停留在補貼購房者這一層面,恐怕是隔靴搔癢。
其實,這種給購房者補貼的做法,違背了稅收杠桿的基本法則和公正、公平的社會原則。地方政府所能做的,只能是通過一定程序,減少從社會和納稅人那里收取的稅費,即前面提到的“削門檻”的方法。簡而言之,就這件事而言,“墊鞋墊”是越權,“削門檻”才是本分。因此,其二,要保障民生,通俗地說,地方要做的是“削門檻”,而不是“墊鞋墊”。
不僅如此,“墊鞋墊”的辦法無助于提高購房者的購買能力,更無助于“居者有其屋”。這種按房款總額比例給補貼的做法,無疑會刺激購房者購好房,并給了開發(fā)商哄抬房價的好機會,而那些只能買便宜房的家庭,卻一方面要面對被哄抬上去的房價,另一方面只能享受第二檔、第三檔補貼,更不用說根本買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戶了。故而,其三,在該不該出手救房市的問題上宜慎行,否則就可能會南轅北轍。
當然,這里的關鍵問題在于,“墊鞋墊”用的是納稅人的錢,而“削門檻”卻要實實在在減少地方財政進項,舍彼而取此,原因何在?答案也許是,“墊鞋墊”可以炒熱有些“高處不勝寒”的房地產市場,進而刺激土地批租等事項的熱度,可以提升地方GDP,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可謂名利雙收。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其熱衷于飲鴆止渴般的“墊鞋墊”,卻回避固本培元的“削門檻”,也就不難理解了。
衣食住行是社會成員的生存權保障,如果長期得不到公平、妥善的解決,將會從根本上影響地區(qū)經濟的發(fā)展,影響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所以,地方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就更應掂量一下,自己究竟有權做什么,應該做什么,急需做什么。如此一來,才有可能真正把好事做好,并且努力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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