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跑過長途的人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收費站幾乎比服務站還多,千里的路程跑下來、往往要交好幾百塊錢。從1984年至今,此種狀況已延續(xù)20多年。由此產生的惡劣局面似積重難返,糾纏在收費公路中的弊病種類繁多。對此人們頗感無奈。 近年來,有關公路收費的“負面新聞”屢見報端,如果真正做到“取之于車,用之于路”,公眾也能夠理解和接受。但是,“收費還貸”不能永無止境,交通管理部門一邊是所謂“收費還貸,賠錢運轉”的訴苦,一邊卻又是員工高工資高福利待遇,公眾有理由質疑:所收的巨額車輛通行費,到底有多少真正用于償還貸款而沒有挪作他用?
世界銀行早在2007年2月13日發(fā)布的一份研究報告稱,中國的高速公路通行費比發(fā)達國家的還要高。現(xiàn)實中,收費公路上站點林立,二三十公里一“崗”、十多公里一“哨”的現(xiàn)象并不鮮見。有的收費公路一旦建起來,就收費不止,成了永遠也填不滿的“無底洞”,或只收費不還貸、亂收費少還貸;有的政府部門為了延長收費期,甚至將“政府貸款路”改換為“經營性公路”超期“服役”。
筆者以為,公路不是“私家路”,即便將“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當作過渡時期的權宜之計,那也應當做到公開透明、誠實還貸,讓老百姓心里有底。否則,缺乏監(jiān)督的公路收費,難保不成為某些部門甚至個人的“搖錢樹”。更何況,公眾作為貸款公路的買單者,有權要求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費站停止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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