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長張廣寧“我個人非常贊同取消擇校費”的表態(tài),使擇校費的存廢成為今年廣東兩會最熱的話題。有32名政協(xié)委員聯(lián)名提案呼吁廢除擇校費,也有官員認為當前取消擇校費時機未成熟:對待“擇校費”要非常審慎,不然的話取消后又產(chǎn)生新的不公平。擇校費取消應在均衡教學資源的前提下,否則沒有了擇校費,可能就有很多走后門,產(chǎn)生新的不公平。擇校費如果用得合理,對于學校和教育資源的發(fā)展是有好處的。(《北京青年報》2月5日)
顯然,這位官員是想給擇校費戴上“次公平”的帽子:按照教育公平理念,按錢分配、交錢上名校的擇校費雖然不公平,但可能是既有環(huán)境下分配稀缺教育資源一種較公平的選擇,如果取消的話,會帶來“走后門批條子上名校”這更大的不公平——為避免更大的不公,目前只能容忍擇校費這種次優(yōu)的公平。
“次道德”是如今很流行的一種邏輯,比如,在不能禁娼的現(xiàn)實中,倡導娛樂場所擺放安全套是一種次道德;不能禁毒的情況下,倡導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是一種次道德;不能拒腐的情況下,把贓款用于公益事業(yè)是一種次道德——從功利道德的角度出發(fā),筆者贊成在很多領域倡導“雖然也有壞處,但起碼能避免最大危害”的次道德理念,但不贊成將這種理念移植到教育公平問題上。對教育公平不容有“次”的價值含混,不能容忍擇校費這種“看得見的巨大不公”,在教育領域招搖過市。
為什么在其他領域能容忍“次”的理念而在教育就不行呢?因為在諸多方面,我們還遠遠談不上公平,權力和金錢優(yōu)勢贏者通吃,就業(yè)、分配、升遷、福利、市場等不公如毛細血管一樣,密布于我們的社會。但對這些不公,人們即使不滿也還是能容忍的,而教育不公則是人們無可容忍的——因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底線,是人們信賴公平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線。一個遭遇再多不公而身陷困境的人,他起碼可以通過知識改變命運,通過教育實現(xiàn)社會流動。如果連教育都不公平了,這最后的公平底線就淪陷了。
所以,教育是不能容忍“次公平”思維的。政府在教育問題上應養(yǎng)成一種“公平潔癖”,窮盡一切努力實現(xiàn)最大程度的教育公平,而不能為某種看得見的不公論證合法性,擇校費就是一種“看得見的巨大不公”:它造成了“有錢就讀好學校,沒錢就讀差學校”的教育市場化現(xiàn)實,它使亂收費變得明目張膽、加重了公眾的教育負擔,它進一步加劇了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公。
用“會導致走后門這更大的不公”,來論證擇校費的“次公平性”是站不住腳的。首先,你以為在目前收擇校費的情況下,就沒有人通過走后門的形式上名校了,你以為擇校費就能擋住批條子了?現(xiàn)在有擇校費,照樣有走后門,照樣有腐敗和不公平,而且還很多;其次,在作為公平底線的教育公平問題上,不能用一種不公為另一種不公辯護,無論是批條子上名校還是交錢上名校,都應是政府致力消除的不公現(xiàn)象。拿“批條子之害”讓公眾接受“擇校費這害”,這很像是一種勒索。
最后要明白這樣一個道理,擇校費這種“看得見的巨大不公”本就不該存在,也許取消擇校費確會帶來許多新的問題,但那些問題并非源于“沒有擇校費”,而是源于政府在教育投入和均衡分配資源上沒做好工作。政府要正本清源地通過彌補這些失職來消除新的不公,而不能依賴本身不公的擇校費。就好像戒毒一樣,戒毒會給吸毒者帶來許多痛苦,但這種痛苦不能歸咎于“不讓其繼續(xù)吸毒”,只能歸咎于當初給他第一口毒品的那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