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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企業(yè)界為何頻發(fā)“期權倒簽丑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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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1 馮維江(中國社科院亞太所博士生) 來源:新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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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次看,股票期權倒簽丑聞,反映的不僅是股票期權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且還涉及到會計制度、市場監(jiān)管、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漏洞。
有人不無揶揄地道出,所謂專家,就是享受著源自信息不對稱的收益,同時還竭力擴大不對稱性以謀取更大利益的那一撮人。這個定義雖然有些尖銳,但卻道出了某些行業(yè)內部人瞞天過海、公器私用的真相。近日美國企業(yè)界吵得沸沸揚揚的“期權倒簽丑聞”就是一例。
用期權來激勵管理人員,即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約定價格(亦即行權價格)將公司股票出售給管理者,如果公司市值上升,股票期權持有人即獲得收益,反之則持有人也不能獲利。這種激勵方式將管理者的收益和公司的長期增長捆綁到一起,同時還降低了公司即期現(xiàn)金流出節(jié)約了成本,本來是各方受益的好辦法,但一些企業(yè)“創(chuàng)造性”地濫用了這種方法,利用自己相對于公眾投資人的信息優(yōu)勢,對管理層特別是高管人員實施以“額外的補貼”。
公司股票行權時不按照當期市場價格出售,而是事后在過去一段時間內選擇一個最低價格倒填股票期權授予日,從而讓管理人員在期權授予日已經(jīng)被給予了收益。
表面上看,這仍然是公司為留住人才強化實施的激勵機制,高管人員不必與公司所有人一起承擔相應的風險,就可以有保障地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是問題在于,風險要么順時間軸線向后遞延,要么延空間分布向外分散,不可能憑空消失,原本由高管人員承擔的那部分風險到哪里去了?不難發(fā)現(xiàn),這部分風險以較為隱蔽的方式,分散到了那些以相對較高價格持有公司股票的公眾投資人頭上。因為少部分人的利益而讓其余的投資人承擔不正當?shù)娘L險,這恐怕是令這種激勵機制在美國淪為丑聞的重要原因。畢竟,以犧牲公眾投資人利益為代價來激勵管理層,且是利用公眾處于信息劣勢的地位來實現(xiàn),已經(jīng)觸及了市場經(jīng)濟的道德底線。
期權倒簽之禍害還不僅在于犧牲了公平,它還會誘發(fā)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在公司中,投資人很難對管理層的具體行為進行完備的監(jiān)督,管理者完全有條件實施一些不為人知的操作來獲取利益,同時還能免于承擔責任。期權倒簽中,管理者可以選擇一段時間內的最低價格作為行權價,這意味著從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察,他們完全有理由期待在可選擇期間內公司的股票出現(xiàn)下跌,以此保證自己能以更低的價格獲得公司股票。
盡管這種想法顯然有悖于公司成長和公眾投資人利益,但對高管人員而言,完全存在低成本落實這種想法的可能性。
深層次看,股票期權倒簽丑聞,反映的不僅是股票期權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且還涉及到會計制度、市場監(jiān)管、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安然事件已經(jīng)表明,經(jīng)理人對操縱公司經(jīng)營利潤上表現(xiàn)出比提高公司經(jīng)營績效更高的熱情,公眾投資人和監(jiān)管當局對此應該抱有足夠的警惕。
期權倒簽丑聞的暴露,不宜被視為孤立的事件,特別是暴露之后的矯正措施,不能采取“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方式來對待,而應當提倡中醫(yī)所謂的“整體療法”。在激勵機制設計和實施、企業(yè)信息采集和披露、企業(yè)日常經(jīng)營、資金調配、利潤分配以及其他重大決策之間,設立完善的業(yè)務防火墻,隔絕各職能部門和高管人員之間特殊利益輸送的渠道,增進企業(yè)決策和實施的透明度,從機構監(jiān)管和公眾監(jiān)管兩條路徑完善監(jiān)督管理體制,等等。這些措施的綜合實施,或者有助于管理層激勵制度在兼顧效率與公平的意義上,不斷進步和完善。
前車覆轍,不可不鑒。美國發(fā)生的丑聞在別的對方也可能出現(xiàn),特別是,我們傳統(tǒng)上習慣了不齒于那些不愿拔一毫以利天下的人,但卻往往更多是被那些拔天下之毫以利己的人所蒙蔽,實則后者更不可原諒。為此,要求在企業(yè)激勵制度設計方面未雨綢繆,以防范犧牲公眾利益的“超額激勵”,并不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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