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房價構成并非想象中那么困難,關鍵是地方政府部門想不想搞清,房價成本能不能見光的問題。 6月24日《新京報》報道,日前,對于備受爭議的“地價房價之間的關系”,國土資源部首次以數據給出回應。據該部調查:地價只占了房價的一小部分,全國平均比例約為23%。國土部副部長鹿心社將該數據與國際水平進行了比較,稱中國的地價房價比,低于歐美及亞洲近鄰。他還表示,地價是影響房價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決定因素,決定房價的根本因素是供求關系。 23%,與一度被指稱的58%
差距可不是一星半點。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工商聯的一項調查顯示,房地產項目開發(fā)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達到58%。 在這兩個數據之外,還有另外一些數據:北京市社科院發(fā)布的《2008-2009北京社會發(fā)展報告》中的數字是,土地購置費用約占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的35%;全國政協委員許家印算的數字是,土地成本占到房價的三成左右,各種稅費占到三到四成;經濟學家成思危提供的數據是,房價中土地和建材占一半,稅費占20%
,但開發(fā)商成本中還有大量灰色成本,等等。一來這些學者搞的數據針對的城市不一樣,二來是否包含灰色成本、其他費用等也不統(tǒng)一,再加上沒有什么意義的“平均數”在里面摻和,到最后只剩下雞同鴨講的不一致。 一些經濟學家一再說,地價、稅費和利潤是構成房價的三大關鍵因素,而要想讓房價下降,只能是政府和企業(yè)讓利,但一些地方的政府和企業(yè)都缺乏讓利的動力,這使得房價問題雖然說得很重要,到了實際中卻不動根本。據報道,某些地方政府的亂收費、亂尋租現象屢見不鮮,開發(fā)企業(yè)一個項目辦下來要和30多個政府部門打交道,要蓋160多個公章,再加上許多開發(fā)商對于利潤空間也諱莫如深,這都導致了房價成本越來越說不清。 現在,國土資源部出來澄清了,但這樣的全國平均數據幾乎毫無說服力,或者我們可以說,這個問題不是國土部門能說清楚的。其實,搞清房價構成并非想象中那么困難,關鍵是地方政府部門想不想搞清,房價成本能不能見光的問題。顯然,政府部門應該主動斬斷與房地產商的利益紐帶,促使房價下調。 現在,房地產商與某些地方政府相互指責,這只能算是各為其利的狹隘爭吵,對于這一幕,房奴想要“拉架”卻不得其門而入,只剩下寂寞地站在一旁干瞪眼。無辜乎?可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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