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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5 記者:郎秋紅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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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長春市日前成功開啟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破冰之旅”。截至10月份,已有8144位城鎮(zhèn)務工人員像本地固定職工一樣,有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城鎮(zhèn)務工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和本地城鎮(zhèn)務工人員。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領導介紹,長春市今年7月13日出臺了《城鎮(zhèn)務工人員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暫行規(guī)定》,要求聘用城鎮(zhèn)務工人員的單位要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實發(fā)工資計算,但不能低于當年省政府發(fā)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據介紹,按照相關規(guī)定,連續(xù)足額繳存12個月后,他們就可以像本地職工一樣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單位調動,住房公積金可以轉戶;如果發(fā)生大災大病,也可以提取公積金解決燃眉之急。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領導介紹,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固定職工享有同樣的公積金政策和待遇,不僅對解決這一人群的住房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而且增加了他們對城市的認同感。預計到2007年末,繳存公房公積金的城鎮(zhèn)務工人員人數將達一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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