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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本報(bào)記者:范春生 來源:經(jīng)濟(jì)參考報(bà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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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洪英,靠謊稱承包啤酒生產(chǎn)線出了名、發(fā)了財(cái),但最后也走向了犯罪的深淵。她私刻公章,偽造虛假合同,帶著幾個人非法集資兩億多元。在閆洪英大肆集資的時候,宣傳說某啤酒廠銷售部的某某是她“干爹”,有六條流水線包給她了,每條線一年酒廠保底掙500萬元。曾有投資者對其“干爹”的可靠性產(chǎn)生懷疑,她便策劃請出這位“干爹”,蒙騙投資者。
案發(fā)后,這位自稱閆洪英“干爹”的人供述了替閆洪英“裝爹”的前后經(jīng)過。下面,就是他的自白:
2003年年底的一天,閆洪英和我說樸美花(投資者)向她借錢,幾十萬元,她說沒有那么多,還說她
“干爹”某啤酒廠銷售部某部長去青島不在家,讓我冒充一下某部長。見到樸美花跟她解釋一下,假稱某啤酒廠欠她幾百萬元,暫還不上,只能給樸美花10萬元。說完閆洪英給我一個紙袋子,說里面有10萬元,我沒開封,不知道里面裝的是什么。
按閆洪英的安排,我和她二妹閆某某還有她弟弟坐車到啤酒廠院里,我在啤酒廠辦公樓走廊站著,拎著紙袋。閆洪英和樸美花后去,不一會兒,閆洪英給我打電話讓我出去,我上了樸美花的車,閆洪英對樸美花介紹我說,這是我干爹,某啤酒廠銷售部的某部長,又告訴我,這是我朋友樸美花。我按閆洪英的安排自稱是某部長,說某啤酒廠欠閆洪英幾百萬元,廠子正在貸款,等貸款下來,就可以把錢還給閆洪英了,先給你10萬元吧。我就把袋子放車上便下車了。
就這樣,樸美花在閆洪英等人精心編織的騙局下,相信了閆洪英與某啤酒廠有生意上來往的事,先后向閆洪英投資240萬元。就連不信的人也“眼見為實(shí)”,更何況其他集資者。久而久之,閆洪英在某啤酒廠有個“干爹”、她“承包啤酒廠流水線”就成了大家公認(rèn)的“事實(shí)”。從此,很多投資者就大膽向閆洪英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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