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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記者:馮亦珍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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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1月29日電
在衡山路上一家單位工作的李女士,上月將一張無法顯示余額的交通卡送去修理,維修人員輕輕觸摸,卡便折斷了,李女士只能掏出“一卡通”押金30元,才能換卡轉移余額。
據了解,在上海市場流通的交通一卡通約1500萬張,每張押金30元,但據業(yè)內人士透露,其成本每張僅為7元,粗略計算,僅一卡通的押金沉淀資金就達3.45億元,年利息達1300多萬。一些市民因此質疑,這些利息應歸相關公司還是持卡人?
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對此的解釋是,上海一卡通使用的自主知識產權的非接觸式IC芯片,開發(fā)初期,每張成本近20元,隨著發(fā)卡量的增加,卡的成本已降至10元以下。雖然,押金沉淀、卡內余額的沉淀都能產生利息,但是這些都是用以維持日常運營的,如車上讀卡機、充值、退卡、移資的代理手續(xù)費等。公共交通卡公司還表示,收取押金是國際慣例,能督促持卡人正常保管和使用,避免一人多卡。
公交卡公司的這些說法是否能讓市民認同?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于海早在兩年前就關注這個問題。他認為,收取押金的做法,是壟斷型企業(yè)的“霸王”條款,是對公民權益的侵害。首先,交通一卡通的工本費僅為幾元錢,但押金卻要30元,如果持卡人丟失了或損壞了卡,就相當于用幾倍于成本的價格賠償。同時,交通一卡通有自然損耗的情況,現在這筆費用都由市民來承擔是不合理的;其二,市民購買交通一卡通,一般都要充值上百元甚至數百元,這些預支的錢,實際上都以“借貸”的方式,進入卡公司,成為卡公司的現金,公司可以坐收漁利或移作他用。于教授認為,預售卡提前支付數百元,應該按數額高低給予優(yōu)惠折扣,或者免卡費。這才是他所知道的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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