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北京市發(fā)展改革委獲悉,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tài)調整辦法》,根據當前油價情況,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每運次1元,出租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據介紹,由于將對北京全市出租車計價器進行調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并行,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xiàn)行政策執(zhí)行。 1月22日,北京市將完成全部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工作,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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