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2013年的異常火爆,讓各界對樓市后續(xù)如何調控非常關心。限購升級難奏效的情況下,房產稅如何推進自然成了關注的焦點。而推出房產稅,很多人認為首先需要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然后實現全國范圍內住房信息聯網為基礎。繼國務院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職責后,國土資源部表示,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至此,國土資源部正式組建不動產登記局。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把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也就是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tǒng)一”。
我們都知道,土地和房屋是兩類最重要也是最常見的不動產,但目前很多地方房屋及所在的土地是分別登記的,可能出現由于信息共享不暢而導致的權利沖突。所以,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具有重要意義,可以避免多個部門的交叉管理,也可以做到不動產信息的全面披露。當然,公眾對這個關心予以更多的關心,主要還是想知道不動產登記制度到底是不是能夠加速推進房產稅立法進程。畢竟,只有全面掌握納稅人在全國擁有房地產的信息,才能夠保證稅收公平。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對此評論。
國土資源部正式組建不動產登記局,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落地進程再次提速。土地和房屋是兩類最重要也是最常見的不動產,組建不動產登記局對土地和房屋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有什么重要意義?
在楊紅旭看來,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這個事主要是2013年的時候3月份,國務院關于當時實施國務院制度改革和中轉變方案當中提到,要在2014年6月底之前出臺并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其中包括是出臺不動產出臺條例,也就是說這樣它的主要目的是機構改革,使以前分散在很多部門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管理,的話集中到國土部這樣一個部門來統(tǒng)一的主導、協調和管理。成立這樣一個不動產登記局,目的和意義也就是為了配合落實國家職能轉變,包括國務院改革然后的話是這方面的管理一個智能化更加統(tǒng)一和協調。成立之后的話,當然是更有利于這項工作的開展,能夠有效把不動產的登記管理的話納入到一個比較健康,比較健康合理的體系當中去,出于這樣的目的和意義。
對于不動產登記這個事情,地產大佬潘石屹說這是一個好政策,但是如果實施的話,房價馬上會跌。那么您覺得這個部門的出臺最終未來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出來,最終是不是能像大家期望那樣,撼動高房價?
對此,楊紅旭表示,房價偏高和部分城市房價漲幅偏大這個因素是非常復雜,不動產登記只是在基礎信息管理方面是進一步完善,基本制度的完善,就像我們每個公民有身份證、有戶籍的重要信息。那么說是公安部門掌握了每個公民的戶籍信息的話,并不代表著要阻礙居民的治安流動或者出去打動。房地產登記也是這樣,你把它的信息登記完之后的話并不代表一定要對房屋,包括房屋業(yè)主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它只不過是一個最基礎的一個登記,當然的話在登記過程中也會暴露出一些問題,有些權貴階層可能應用在房屋數量比較多,但是因為登記方面比較曖昧,沒有被官方掌握,比如說在很多有些所謂的企事業(yè)單位,所謂的集資房也沒有納入到房管局的統(tǒng)計當中去,還有一些比如說資源性城市,比如說像礦務局之類的,他們集團企事業(yè)建了很多房子,但是也沒有納入到統(tǒng)一的登記體系當中去。所以說在這樣一個體系建立好之后可能會使部分的群體,部分的企業(yè)和單位、個人用到一些沒有合法合規(guī)進行統(tǒng)一登記的房產,暴露在國家政府的掌握這樣的一個信息體系當中去,可能也會使某些人在房屋,比如說是重新配制房屋甚至說是或買或售,方便的話可能會有動作,這必然會形成一些影響。但是我們要知道在中國大部分的商品房它近些年已經是在進行合規(guī)的登記了,小部分以前沒有曝光的只是細枝末節(jié),它不構成中國商品房的一個主流,所以說即便這個制度完成之后,信息被官方掌握甚至曝光之后也不見得對于中國整個房價會帶來什么樣巨大的沖擊,有些人過慮了。
有人認為,不動產登記局成立之后推動全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個人持有的不動產信息就會很明細的呈現出來,這可能會為下一步的房產稅做準備,如果他們持有房產,在未來房產稅的生長過程中,他們的出租收益不能夠覆蓋他們這樣一個持房成本,他們可能會考慮出手房產,那么這樣一個邏輯能成立嗎?
楊紅旭進一步分析說,不動產登記等于說是把土地包括房屋,有一個產權的統(tǒng)一登記,登記完之后官方掌握了,比如說每個公民、每一個家庭的房屋,包括土地信息之后。還有第二步就是聯網,各個城市之間進行信息聯網,這兩年一直在推進,但是真進入到步調的話,也不如政府預期,也不如居民的預期,不如社會的預期。所以,第一步把產權登記完善之后,第二步你能不能比較順利的進行城市之間進行聯網,假如說你信息有了,但是城市之間不能聯網,你還是難以掌握不同城市之間,每個人或者每個家庭房屋的擁有量,所以第二步一定要推進信息聯網,即便信息聯網之后,房產稅的征收有了前面這兩個基礎,是有利于推進房產稅的立法,或者更加合理的進行征收,但是即便前面兩個條件都不是很成熟,房產稅依然是可以開征的,比如目前我們重慶和上海正在進行試點,他們只是針對你公民,居民在本市的一個住房擁有情況進行開征的,還不涉及到這個居民在其他城市的擁有量,所以我認為這種基礎的信息建設,包括未來一個信息聯網,它只不過是為房產稅開征提供一些基礎的條件,但是這個條件也不是非常核心、重要的條件,所以說這個邏輯是行不通的。房產稅一定會出來,或者進一步加快出來,這二者之間的差距沒有必然的聯系。
也就是說還要看房產稅征收稅率情況,以及各地的執(zhí)行情況,到底收的是地方稅還是國稅,還有它的稅種、稅基以及稅率的情況還要再看是不是?那按照這個邏輯來梳理的話,會不會出現這些土豪們,他們把現有的房產出現在二手房拋售的現象呢?
對此,楊紅旭認為,隨著登記制度完善,包括住房制度聯網,確實會逼出部分人,有兩類,一類是權貴階層,可能他的房產會涉及到非法、不合規(guī)的情況,可能會是拋房。第二類人沒有涉及到什么違規(guī)違法行為,只不過錢多、土豪多,他買的房子都是合法的,但是可能會憂慮到因為要聯網、登記,未來這樣一些房屋可能會有一些拋售,這樣的話房價漲幅可能會趨小甚至漲不動了,你投資房產的收益率會降低,可能這部分人會出于對市場房價趨穩(wěn)甚至不漲的憂慮而拋出房屋。所以這兩類人在未來幾年可能會陸續(xù)拋出一些房屋,但是我還說了拋出二手房的量,在整個二手房供應量,包括說整個房產當中,量是比較小的,是占一個很次要的一個地位,即便這種房產拋出來,也不會對二手房市場和房價造成巨大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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