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省級99個市一級債務率超100%,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程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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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各方關注已久的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終于公諸于眾。
12月30日,審計署發(fā)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審計結果表明,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不過,地方政府債務年均增長19.97%等問題須引起高度重視。
接受記者采訪的財政專家認為,此次審計結果是迄今為止最完整的我國政府債務賬本。據介紹,此次審計涉及中央、省、市、縣、鄉(xiāng)五級政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859.17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55.77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393.72億元。
對此,接受采訪的專家強調,關注債務負擔時須注意的是,我國債務負擔處在國際通常使用的4個指標的參考值內。此外,與一些國家的政府債務主要用于消費性支出的特點不同,我國政府性債務主要用于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教科文衛(wèi)、農林水利、生態(tài)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yōu)質資產作為償債保障。
從規(guī)模和還債能力上看,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有些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顯示,政府性債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幾個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2013年,省市縣三級比2010年底同口徑增加38679.54億元,年均增長19.97%,其中縣級年均增長26.59%。“應該說同口徑比,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比較快,主要增長來自縣一級政府,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副司長馬曉方分析道。
二是部分地方和行業(yè)債務負擔較重。2012年底,3個省級、99個市一級、195個縣一級、3465個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債務償還壓力較大。
三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2012年有11個省級、316個市級、1396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余額占到了這3級政府一類債務余額的37.23%。
此外,還存在部分地方和單位違規(guī)融資、違規(guī)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等問題。
審計結果還顯示,從債務資金來源看,銀行貸款、BT、發(fā)行債券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主要來源,分別為55252.45億元、12146.30億元和11658.67億元。從償債年度看,2013年7月至12月、2014年到期需償還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分別占22.92%和21.89%。2015年到期需償還的債務占17.06%。
除此之外,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最大的風險在于現(xiàn)在債務沒有做到全口徑透明、全過程透明,更沒有做到各級政府的債務透明,嚴重信息不對稱。”至于如何做到債務透明,劉尚希表示,應該制定債務的統(tǒng)計標準,按照統(tǒng)一口徑統(tǒng)計并向社會公布,光是內部掌握不向社會公開也不叫透明。“我國政府直接債務比較好確認,但或有債務的邊界如何劃分難度較大。目前財政部正在建立債務統(tǒng)計報告的制度,基本形成了一個粗口徑的統(tǒng)計制度,還沒有很科學的債務確認標準”。
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稱,應對債務問題,要加強對投融資平臺公司風險的摸底排查和監(jiān)測預警,落實償債責任,杜絕出現(xiàn)局部性風險。“2014年是企業(yè)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我們正在進行企業(yè)債券風險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資平臺公司按照約定落實償債資金來源。”田錦塵還建議,“允許平臺公司發(fā)行部分債券對‘高利短期債務’進行置換,加大債務重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