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家聯(lián)邦法院21日結束了對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支付美國蘋果公司專利侵權賠償金金額的復審,裁定三星向蘋果賠償近2.9億美元。兩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行業(yè)巨頭曠日持久的專利大戰(zhàn)暫告段落,蘋果占據(jù)上風,但官司遠沒結束。
位于圣何塞的加利福尼亞州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的一個陪審團作出了上述裁定。根據(jù)裁定結果,這筆賠償金包括三星13項產品侵犯蘋果5項專利,從而導致蘋果損失的利潤以及專利使用費。加上此前法院已認定的6億多美元賠償金,三星應向蘋果支付的賠償金總額超過8.9億美元。
這次復審是蘋果與三星專利大戰(zhàn)的又一個重要回合。早在2011年4月,蘋果對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抄襲了蘋果iPhone和iPad的技術、用戶界面和風格。加州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的一個陪審團于去年8月裁定三星侵犯蘋果6項專利,須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涉及三星20多項產品。但今年3月,法院負責此案的韓裔法官高蘭惠認為陪審團在計算與其中14項三星產品有關的賠償時存在缺乏法理基礎等錯誤,這部分約4.5億美元賠償金因此被判減免,其余6億美元仍然有效。法院同時決定對有計算缺陷的賠償金金額重新審理。
在持續(xù)了一周多的復審中,兩家公司圍繞如何計算賠償金展開辯論,雙方在具體金額上存在很大分歧。基于蘋果的利潤損失、三星銷售侵權產品所得利潤以及專利使用費,蘋果要求三星賠償3.8億美元。而三星認為蘋果夸大它所受到的損失,只愿意賠償5270萬美元。
據(jù)美國媒體報道,代表蘋果出庭的律師對陪審團說,智能手機市場主要由蘋果和三星兩家爭霸,三星一直試圖靠抄襲蘋果技術保持市場優(yōu)勢,三星獲得的銷售額很多本應屬于蘋果。三星方面的律師則稱,消費者之所以選購三星產品,是因為價格較低、采用安卓操作系統(tǒng)以及大屏幕等特性,與蘋果專利所體現(xiàn)的特性無關,因此三星不應該過度賠償蘋果。
復審裁定結果宣布后,蘋果公司發(fā)言人對媒體說,對蘋果而言,此案更多地關乎專利,而非贏得賠償金,創(chuàng)新以及為發(fā)明產品而投入的艱辛所體現(xiàn)的價值無法用價格衡量。三星方面表示失望,稱裁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項最近已被美國專利商標局認定無效的專利而做出的,三星準備提出上訴。
另外,蘋果還在復審期間獲得了繼續(xù)尋求在美國市場上禁售三星侵權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的機會。這一要求去年被法官高蘭惠駁回,但美國一家聯(lián)邦上訴法院18日將此案發(fā)回,要求高蘭惠重新審理。上訴法院認為,蘋果不能要求禁售抄襲專利設計的三星產品,但可以要求禁售侵犯涉及智能手機特性如多點觸控技術專利的三星產品。
目前蘋果在與三星的專利大戰(zhàn)中明顯占了上風,但官司還將繼續(xù)。兩家公司預定明年3月在美國再度對簿公堂,就雙方一些新款產品是否侵犯對方專利展開辯論。
蘋果與三星的專利之爭折射出移動設備市場競爭的白熱化。統(tǒng)計顯示,今年三季度,蘋果的智能手機市場份額繼續(xù)下滑到13%,而三星的市場份額擴大至31%。在平板電腦市場,蘋果的份額減少到29.7%,三星的份額則上升到22.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