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網站9月30日消息,截至2013年6月末,我國外債余額為7719.50億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區(qū)、澳門特區(qū)和臺灣地區(qū)對外負債,下同)。其中,登記外債余額為4624.50億美元,企業(yè)間貿易信貸余額為3095億美元。從債務期限結構看,中長期外債(剩余期限)余額為1733.23億美元,短期外債(剩余期限)余額為5986.27億美元。短期外債主要來自與貿易有關的信貸,占72.95%,這部分外債具有真實的進出口貿易背景,與一般外債有較大不同,且與我國對外貿易和外匯儲備相比規(guī)模較小,短期外債風險基本可控。
登記外債余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債數(shù)據(jù)采集方式優(yōu)化。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tǒng)于2013年5月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后,外債數(shù)據(jù)特別是境內銀行外債數(shù)據(jù)的采集方式進一步優(yōu)化,由原來的手工填報改為通過接口規(guī)范直接從銀行相關業(yè)務系統(tǒng)提取。調整后,我國外債統(tǒng)計口徑與國際標準進一步接軌,外債數(shù)據(jù)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提高;同時,外債規(guī)模和流量也發(fā)生一定變化,主要體現(xiàn)為中資金融機構短期外債余額調增266.68億美元(剔除這一數(shù)據(jù)調整因素,即為按可比口徑計算)。如按可比口徑計算,2013年6月末的外債余額較上年末增長1.13%,增速同比下降11.84個百分點;其中,登記外債余額較上年末下降2.18%。
從債務人類型看,登記外債余額中,中資金融機構債務余額為2274.48億美元,占49.18%;外商投資企業(yè)債務余額為1370.01億美元,占29.63%;外資金融機構債務余額為565.47億美元,占12.23%;國務院部委債務(不含外國政府貸款)余額為355.59億美元,占7.69%;中資企業(yè)債務余額為55.23億美元,占1.19%;其他機構債務余額為3.72億美元,占0.08%。
從債務類型看,登記外債余額中,國際商業(yè)貸款余額為4033.10億美元,占87.21%;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余額為591.40億美元,占12.79%。
從幣種結構看,登記外債余額中,美元債務占80.79%,較上年末上升2.96個百分點;日元債務占5.53%,下降1.84個百分點;歐元債務占5.96%,下降0.62個百分點;其他債務包括特別提款權、港幣等,合計占比7.72%,下降0.5個百分點。
2013年上半年,我國新借入中長期外債245.69億美元,償還中長期外債本金166.05億美元,支付利息16.9億美元。中長期外債項下凈流入資金62.74億美元,同比增加9.96億美元,增長18.87%。
附名詞解釋及相關說明:
關于外債期限結構分類。按照期限結構對外債進行分類,有兩種分類方法。一是按照簽約期限劃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債為中長期外債,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債為短期外債;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劃分,即在簽約期限劃分的基礎上,將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外債納入到短期外債中。為便于區(qū)分兩種分類方法,本新聞稿在中長期外債和短期外債后分別以簽約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類方法。
企業(yè)間貿易信貸是指發(fā)生在中國大陸居民與境外(含港、澳、臺地區(qū))非居民之間,由貨物交易的賣方和買方之間直接提供信貸而產生對外負債,即由于商品的資金支付時間與貨物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時間不同而形成的債務。具體包括供應商(如境外出口商)為商品交易和服務直接提供信貸,以及購買者(如境外進口商)為商品和服務以及進行中(或準備承擔)的工作預先付款。
銀行貿易融資是指第三方(如銀行)向出口商或進口商提供的與貿易有關的貸款,如外國金融機構或出口信貸機構向買方提供的貸款。
與貿易有關的信貸是一個較廣義的概念,除企業(yè)間貿易信貸外,它還包括了為貿易活動提供的其他信貸。從定義上看,與貿易有關的信貸包括企業(yè)間貿易信貸、銀行貿易融資、與貿易有關的短期票據(j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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