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24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要求到2020年在歐盟出售的新汽車平均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由目前的130克減少到95克。
對于那些計劃生產(chǎn)二氧化碳排放量超標車的歐盟廠商,草案提出了補救措施,即這些廠商必須同時生產(chǎn)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足50克的超清潔汽車。具體規(guī)定如下:2013年至2015年每生產(chǎn)1輛這樣的超清潔汽車,最多可生產(chǎn)3.5輛超標車;2016年至2023年可生產(chǎn)1.5輛超標車;2024年以后可生產(chǎn)1輛超標車。
不過草案規(guī)定,年產(chǎn)量在1000輛以下的汽車制造商不受這一標準限制。
草案還提出,2025年以后,在歐盟出售的新汽車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需降低到68克至7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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