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1日就“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物資的快速通關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24小時通關,可先登記通關后補辦手續(xù)。 海關總署要求,各海關對進境救災物資和載運救災物資的運輸工具加速驗放,設立專門的救災物資報關窗口,實行24小時通關服務。進境救災物資屬于許可證件和監(jiān)管證件管理的,海關應憑有效許可證件和監(jiān)管證件辦理驗放手續(xù)。如情況緊急,經(jīng)請示海關總署同意后可先登記放行,后由接收單位按規(guī)定補辦相關手續(xù)并提交相應的許可證件和監(jiān)管證件。 海關總署20日成立了海關抗震救災應急指揮小組,并要求成都等海關與當?shù)孛裾⒌卣稹⑦厵z、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等主管部門建立聯(lián)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物資的通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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