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3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桂敏杰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主要有兩個提案,一個是建議就期貨進行立法,一個是建議修改《證券法》。他還表示,今年對藍籌市場有很多新想法。 桂敏杰表示,《證券法》上次修訂至今已有7年,在有些方面已不適應市場發(fā)展。2005年,我國對《證券法》進行了重大修訂。在過去7年中,我國資本市場取得了重大進步,市場創(chuàng)新持續(xù)活躍,這些變化使得《證券法》重新修訂的迫切性逐漸增強。 桂敏杰還指出,期貨方面也應立法,他認為,現(xiàn)在既有商品期貨,也有金融期貨,應上升到法律層面進行規(guī)范。目前,期貨監(jiān)管主要法規(guī)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去年11月,全國人大財經(jīng)委法案室處長戚東祥曾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座談會表示,隨著《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改并實施,制訂出臺《期貨法》的條件更為成熟。 過去一年,在推進具有頂層設計性質(zhì)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建設方面,中國證監(jiān)會成果頗豐,成功推動出臺“一法一條例”兩大基礎性法律法規(guī)。2012年10月24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以高票審議通過了《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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