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海外灘地王案一審結束后的第三天,一度沉默的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首度公開回應與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的種種矛盾爭端,稱兩個公司的價值觀不同無法合作。
對此,潘石屹當日下午兩點40分左右向記者表示,“如果我們付了5億元,我們的價值觀就一致了?就能合作了嗎?”潘石屹進一步稱,在項目股權收購上,復星與證大和綠城談了9個月沒有成交,主要原因是復星沒有錢,而且復星還很霸道,一心想獨占項目的主導權。
復星因沒錢收購?
“早在證大與我們接觸前,從2011年3月份復星就開始與證大和綠城接洽收購的事情,而為什么一直到2011年12月,在長達9個月的時間里沒有成交?”潘石屹如是表示,一個正常的交易,是花不了這么長時間的,“我們和證大及綠城的交易,一個半月就成交了”。
“我曾給證大集團董事長戴志康建議,就讓復星收購吧。戴總告訴我,復星根本就拿不出這么多的現(xiàn)金收購,而證大和綠城急需要錢”,潘石屹說,“我也曾把此建議講給郭廣昌”。
潘石屹進一步表示,郭廣昌當時說:“我可以收購1%,也可以收購10%。”
“我們查閱了復星公開的財務報表發(fā)現(xiàn),去年年底,借債538億元,負債率高達116.6%”潘石屹稱,由此可見,復星的拖延和壓價的根本原因是沒錢。
值得一提的是,事實上,外灘地王項目的主導權一直是雙方矛盾爭端的核心,郭廣昌想讓潘石屹做小股東,但潘石屹表示,不進入低于50%股份的收購案。
而郭廣昌曾向媒體表示,如果潘石屹打算收購上海外灘8-1地王項目50%的股權也可以,那就要談談怎么去合作。
5億元補償沒道理
顯然,最終的結果是合作沒有談攏。對此,潘石屹此前曾表示,雙方最終合作談不攏歸因于復星向SOHO中國提出了5億元的賠償和20億的超額股東貸款,而這個要求顯然是不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郭廣昌對此向媒體表示,這其實是潘石屹提的,潘石屹當時說因為復星之前對這個項目做了很大的投入,如果雙方股權各占一半,SOHO中國方面愿意在股東貸款等方面做一些補償。同時,郭廣昌認為,關于項目是做商業(yè)還是做小商業(yè)等細節(jié)問題雙方觀點不同,所以“合作越談到后來,就越覺得兩家的價值觀談不攏”。
“如果我們付了5億元,我們的價值觀就一致了?就能合作了嗎?”潘石屹如此向記者表示,“一年來我?guī)资沃鲃优c郭廣昌電話、短信聯(lián)系,也多次通過中間人與他聯(lián)系,他一直堅持要我們答應5億元補償才能見面談合作”。
潘石屹稱自己曾向證大首席談判代表汪先剛說:“復星索要的5億元的補償沒有道理,但復星資金緊張,SOHO可以多給8-1的項目公司一些貸款,保證項目的建設。”
“之后我們與郭廣昌見了幾次面,他堅持要求我們轉1%的股份給他們,使他們絕對控股,甚至讓我們把1%的股份轉給不相干的第三方,只要復星占絕對大股,這些無理要求被我們拒絕”,潘石屹表示,復星很霸道,一直想獨占項目的主導權。
復星拿不出“母協(xié)議”?
實際上,11月29日13點左右,SOHO中國與復星國際上海外灘地王股權紛爭案一審已經(jīng)結束,當庭并未宣判審判結果,而矛盾爭奪的一個焦點在于復星是否有“優(yōu)先認購權”。
對此,復星集團相關負責人曾向記者表示,復地與證大簽署早于2010年4月簽署了《合作投資協(xié)議》(該協(xié)議為設立合資公司開發(fā)外灘8-1地塊的“母協(xié)議”,即證大、復地、綠城、磐石共同設立合資公司<上海海之門房地產(chǎn)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發(fā)建設外灘8-1地塊),該協(xié)議規(guī)定,未經(jīng)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該協(xié)議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復星大談《母協(xié)議》,這個《母協(xié)議》是根本不存在的”,潘石屹回應說,“復星你能拿出《母協(xié)議》讓大家看看嗎?”
潘石屹說,“在簽約前,我反復詢問了律師們,他們的意見是完全一致的。我們沒有侵犯復星的優(yōu)先購買權,我們之間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的。我打一個不太恰當?shù)谋扔鳎鶑V昌一直認為,只有坐飛機才能從北京到上海。但我可以坐火車去,甚至我可以騎自行車去上海。誰說騎自行車去上海就違法了呢?郭總在飛機場等著要收我們5億元的過路費,但他發(fā)現(xiàn)我們已經(jīng)坐火車到了上海”。
而對于復星對此還將如回應,記者將繼續(xù)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