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尚達曼近日在國會答復議員口頭詢問時宣布,鑒于近期頻發(fā)的政府采購失當、多名官員涉及貪污指控的現(xiàn)狀,政府將調整相關采購程序。 新加坡政府部門及下轄政府機構的采購項目,只要不超過7萬新幣(約合5.6萬美元),將統(tǒng)一在政府電子采購平臺網(wǎng)站公開招標、申請和審批。近日,國家發(fā)展部下屬法定機構國家公園局通過這一網(wǎng)站公開招標購買自行車供員工巡邏公園的休閑道路,被爆出中標的名牌腳踏車每輛售價達2200新元(約合1760美元)。隨后的審計調查顯示,當時的競標企業(yè)只有一家供應商,且這家供應商與負責招標的員工關系親密。 這一事件的影響促使政府檢討招標流程,尚達曼說未來只有一份報價的投標項目須接受嚴格的審查。對于政府采購合同在3000新元(約合2400美元)至7萬新元(約合5.6萬美元)的項目,報價的期限最少為7個工作日,此前的規(guī)定僅為4個工作日。 另外,據(jù)《聯(lián)合早報》報道,針對一段期限的合同,財政部也將收緊條例,要求政府機構確保不會為沒有在合同中列明的項目支付過高的費用。 在同日由新加坡審計署審計總長公布的2011-12財年審計報告中也顯示,所有公共財政管理有失當和偏差的案例中,政府采購程序失誤最重要的方面。他敦促政府在內部控制、支付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對采購人員的審核上采取改進措施。 尚達曼說,新加坡公共政府部門采購程序“從總體來說,運行健康”。在過去三年里,僅有一個競標單位的招標項目僅占每年總量的2%,這些項目總額大部分都在7萬新元(約合5.6萬美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