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市區(qū)公布階梯電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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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后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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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作者:記者 王璐/北京報道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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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兩天,階梯電價將在全國范圍內步入正式實施階段。以此為標志,先行先試的水、電、氣價格改革在今年全面啟動,中國資源價格改革也從“探路”走向“提速”。 據(jù)統(tǒng)計,截至6月28日,全國共有北京、上海、遼寧、河北、河南等16個省市區(qū)公布了階梯電價最終的試行方案。除按年計量的北京、上海外,多數(shù)省份各檔電量標準比聽證方案都有所提高,如江蘇第一檔電量從聽證時的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三檔起點電量從348度提高到400度;山東第一檔電量提高了30度,第三檔起點電量提高100度。在將電價分為三檔的同時,部分省份還根據(jù)季節(jié)、氣候、人口等因素進一步細化階梯電價方案。 總的來看,東部沿海省份首檔電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區(qū)則在150至200度之間,最低為廣西,其非用電高峰月份首檔用電量為150度。此外,就各檔電量階梯加價的幅度而言,第二檔電量較之首檔加價,除四川為1毛錢外,其余省市多為5分錢。而第三檔電量電價較之首檔電價,則均上漲3毛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出臺實施方案的省份,大都未明確表示現(xiàn)行階梯電價方案的試行期限,僅山東將階梯電價試行期定為兩年,而上海則表示,“第一檔電量(0至3120度)電價不做調整,并且三年之內保持基本穩(wěn)定。” “節(jié)能、公平等在實施方案中都有所體現(xiàn),但可以進一步細化的問題還有不少,比如沒有考慮城鄉(xiāng)和地區(qū)差異,這些問題在真正執(zhí)行中會逐步暴露出來。”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jīng)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 而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大地則認為,階梯電價只是電價改革的一個階段,最終可以實行電價的浮動機制。實行浮動機制后,電價可以根據(jù)其他相關能源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按照發(fā)改委規(guī)定,7月1日階梯電價將在全國全面試行。而繼去年年底在廣東、廣西先行開始試點之后,天然氣價格改革今年也有望擴大,新一輪的改革擬從上游擴展至全產(chǎn)業(yè)鏈。這標志著,作為資源價格改革先行者的水、電、氣價格改革在今年得以全面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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