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江蘇揚州出臺政策,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通知稱,揚州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6‰的獎勵;對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5‰的獎勵;對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4‰的獎勵。8日,揚州市有關部門解釋稱,政策獎勵的是個人購買的成品住房,目的是推進精裝房建設。 對此,不少網(wǎng)民表示,如果對90平方米以上購房的行為也予以獎勵,就有托市救市的嫌疑。在目前房地產(chǎn)調控的關鍵時期,中央的調控大方向決不能動搖。
補貼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署名“楊紅旭”的博客文章說,支持成品住房建設和消費無可厚非。但在當前特殊的房地產(chǎn)政策環(huán)境下,筆者有三點不同意見。 第一,促進成品住房建設的優(yōu)惠政策,應主要體現(xiàn)在幫助開發(fā)建設方,因為既然強制性地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了裝修房比重,就應給予相應的政策配套。而對于購房者的政策優(yōu)惠,比較難于把握政策尺度。 第二,退一步講,鼓勵個人也并非全是錯。然而,拿全體納稅人的錢,去補貼某些人購買商品房——純粹的市場交易行為,是否合理、是否公正,值得深思和商榷。只有政府刺激市場時,才需要這種政策。 第三,再退一步講,即便是一定要補貼購房人,也得考慮范圍。財政補貼屬轉移支付,對于個人一般用在社會保障、救危扶貧方面,需要嚴格界定對象,比如低保人群。揚州市要求:對于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屬于普通住房的,對購房人給予適度的獎勵。顯而易見,針對的是房子,而不是購房人。其前提假設是:購普通房的人,多屬普通收入群體,且用于自住。 中國江蘇網(wǎng)署名吳江的文章說,財政真要有這閑錢,倒是不如用在保障房建設,或是補貼那些“沒買過房”、“買不起房”的市民來得靠譜。
還是土地財政思維作祟
網(wǎng)民“我的右手”說,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出臺變相鼓勵房產(chǎn)銷售的“土政策”,顯然是出于地方財政增收的考慮。但只要中央的調控決心仍在,一些地方就很難興“房”作浪。 網(wǎng)民“陳愛兵”說,事實上,國家之所以要制定如此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一方面旨在促進虛高的房價盡快回歸理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借此“幫助”地方擺脫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癥”,推動產(chǎn)業(yè)的轉型升級和經(jīng)濟結構的優(yōu)化。從這個意義上講,地方一再出臺為樓市松綁的“新政”,有傷民心,愚不可及。 還有網(wǎng)民認為,揚州對90平方米以上,甚至144平方米的購房,分別進行獎勵,其目的很明確: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陷入資金困局之時,通過財政的辦法,刺激購房需求。說穿了,這是一種土地財政思想在作怪。如何擺脫財政困境,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當前最緊迫的任務之一。
調控大方向不能動搖
署名“韓令國”的博客文章說,從現(xiàn)行經(jīng)濟對未來的諸多不確定因素與可能遭遇的更大危機看,目前只有調控好房地產(chǎn)價格,才有機會面對和解決更多的不利因素和危機。如此拿全民稅收去獎勵和鼓勵少數(shù)購房人,試圖以此穩(wěn)定、推動房地產(chǎn)升溫的地方行為,實際上既違背了財政支出的合理性,又不符合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政策。這種地方行為一旦蔓延開來,其結果不可預測。因此,叫停揚州市的獎勵購房政策勢在必行。 署名“馬躍成”的博客文章說,相信揚州的救市政策很快會被中央叫停。如果此閘門一開,全國的樓市將如洪水般、甚至泥石流般狂掃中國大地。兩年的調控豈能因此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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