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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作者:潘治 姜慧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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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銀行18日表示拒絕參加希臘債務置換計劃,并要求希臘鐵路公司按計劃償還荷蘭銀行13億歐元(約合17億美元)貸款中的8.8億歐元(約合11.5億美元),這令荷蘭銀行成為少數(shù)拒絕參加自愿換債的歐洲銀行之一。 荷蘭銀行發(fā)言人阿里·比克爾說,希臘方面未能解釋清楚其“國有和私營企業(yè)債務”列表上的一些混亂,這是銀行拒絕與之合作的原因。 據(jù)荷蘭媒體報道,荷蘭銀行拒絕接受換債計劃可能導致三種后果:希臘方面妥協(xié),按原計劃支付荷蘭銀行貸款利息和本金;荷蘭銀行妥協(xié),接受希臘債務置換計劃;通過法律程序,由法院裁決。荷蘭銀行表示,會盡一切努力要求希臘償還這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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