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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7 作者:余豐慧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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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報道稱,杭州余杭區(qū)法院已受理西城時代家園開發(fā)商金星房產破產案。這是本輪房產調控政策下杭州地區(qū)第一家因資金鏈問題申請破產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從去年初最嚴厲樓市調控政策出臺以后,許多業(yè)內人士以及專家學者就預測,如果調控政策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實,那么,將出現一批房地產企業(yè)破產的現象。這個判斷是基于我國房地產粗放式、泡沫式盲目發(fā)展擴張,財富賺錢效應無限放大,使得一批企業(yè)大舉涌入房地產行業(yè)甚至放棄主業(yè)而進入房地產領域的魚龍混雜狀況而做出的。筆者曾經多次引用金融大師本杰明·格雷厄姆的一段話語:所有成本都可以通過發(fā)行債券、股票和貸款支付,開發(fā)商可以一文錢不投而獲得整個資產,在許多情況下還有大量現金進賬。不難想象,整個房地產金融業(yè)可謂隱患重重,所有參與各方都缺乏原則、洞察力和起碼的常識,以至于整個行業(yè)日益膨脹,并最終毀于一旦。 另一種情況是,政府不可能任由房地產泡沫泛濫下去,不可能眼睜睜看著“房地產整個行業(yè)日益膨脹,并最終毀于一旦”。一定會提前采取強勢調控措施,抑制房地產泡沫破裂而釀造金融風險。因此,果斷采取最為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后,肯定會使得已經在泡沫之中的一批企業(yè)經營風險裸露出來,甚至走向破產境地。 細細分析,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yè)不斷產生進入,不斷破產退出,都屬于正常情況,也是市場經濟的題中之意。因此,對于杭州首家房地產企業(yè)申請破產不必大驚小怪,應該以平常之心看待。 但該事件也提醒我們,隨著樓市調控的不斷深入,今后類似現象可能仍會不斷發(fā)生。政府部門以及司法部門應該妥善處理好破產房企的后續(xù)和遺留問題,以確保購房者的權益特別是財產安全,防止房企以破產之名實為逃避債務,侵害購房者利益。同時,一定要防止房企出現雪崩式破產現象。 杭州首家房企破產帶給我們不少警示。帶給我國宏觀經濟的警示是,一定要管控好虛擬經濟、房地產行業(yè)等容易被炒作、容易泛起泡沫、極易出現金融風險的行業(yè)。一個原則性問題是,不能把經濟增長依托在虛擬經濟和房地產擴張上。縱觀世界發(fā)達國家都曾經依靠房地產行業(yè)來推動經濟增長,但最終都付出慘痛代價,美國、日本都如此。這些國家很早就擺脫了房地產依賴癥,把經濟增長依托在技術創(chuàng)新、消費驅動上,美國就是最成功的例子。 帶給房企的警示是,決不能不顧自己實力而盲目擴張。房企出現困難都是資金鏈發(fā)生問題,原因在于盲目擴張。因此,眼前的房企一定要確保自己的資金鏈條不斷裂,出路在于盡快銷售存量房,一定要明白“現金為王”的道理。 帶給購房者的警示是,購買期房時一定要考察好房企的資質和多年經營狀況。購房者在選擇期房項目時要更加謹慎。否則,一旦遇到房企破產將給其帶來許多糾紛麻煩事,甚至財產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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