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間,華夏幸福基業(yè)投資開發(f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幸福”)在上交所發(fā)布公告更正年報數據,在對外擔保方面,截止到2011年末,華夏幸福公司擔保總額(包括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合計為20.78億元,占公司凈資產比例74.59%,其中,擔保總額超過凈資產50%部分的金額更正為6.85億元,比此前披露的金額0.74億元增加了9倍。 一位注冊會計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金額占凈資產比例超過50%部分的金額實際上就是一種隱性債務,有較大的風險,必須通過股東大會批準。” “現在對外擔保正成為懸在A股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券商分析師認為,盡管對外擔保時上市公司均強調“被擔保公司有足夠的償債能力,擔保事項風險小”,但擔保風險的最大特點是突發(fā)性,與經營性風險有很大不同。突發(fā)也就意味著已超出擔保當事人的控制能力。 2011年8月借殼上市后,華夏幸福迅速將“園區(qū)+地產”模式由河北擴張到多個地區(qū)。有業(yè)內分析人士指出,這種“園區(qū)+地產”的模式扣緊了市縣級政府在財政壓力較大和地方經濟增長途徑有限的情況下追求GDP和政績的“命門”,具有較強的可復制性。但不過,公司的快速擴張需要警惕其資金鏈條緊張的風險。 華夏幸福內部人士表示,“該公司尚處于成長階段,需要足夠的資金支持園區(qū)項目建設。”據第一創(chuàng)業(yè)研究統(tǒng)計,華夏幸福目前有9個園區(qū)在建。 就在今年2月21日,華夏幸福公告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計通過為旗下三家下屬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共計四筆融資貸款,涉及總金額達10.6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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