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龍年伊始,廣東中山市將商品房限價從每平方米5800元上調至6590元,作為今年以來國內首個放松限價令的城市,中山此舉引發(fā)了廣泛質疑。而此前因免稅、補錢等樓市新政引發(fā)熱議的安徽蕪湖市,12日晚也在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通知稱,《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暫緩執(zhí)行。
兩地“頂風”救市在網(wǎng)民中引起了廣泛關注。很多網(wǎng)民認為,要謹防此舉引發(fā)跟風效應,中央及地方應堅持樓市調控政策不變。
自住性消費應鼓勵
有網(wǎng)民說,中山、蕪湖兩地出現(xiàn)的這種松綁調控的跡象反映出了個別地方對自住性住房消費(即剛需)的鼓勵。
署名楊紅旭的博客文章認為,“蕪湖是在刺激自住性住房消費。爭論的焦點是:蕪湖這么做,是對還是錯?看客們的態(tài)度有三:批之者眾,頂之者少,還有部分不置可否。筆者的觀點是:無可厚非。當前,中央層面的房地產(chǎn)政策,依然從緊。不過,隨著宏觀經(jīng)濟政策不斷釋放微調、預調的信號,近兩個月房地產(chǎn)政策的‘口風’微變。比如,更加強調實行差異化信貸和稅收政策,頻頻提及保護自住需求。近期,各地皆傳首套房貸利率下調,這其實就是房地產(chǎn)調控微調,更加鼓勵自住需求的證據(jù)。”
署名馮曉東的博客文章分析說,各地陸續(xù)微調樓市政策,保剛需購房成主調也在情理之中。2月,天津市上調普通住宅指導價,平均上調30%左右,由此帶來符合普通住房認定標準的房屋交易稅費負擔下降60%左右,隨即市場交易量開始上升。在此之前,上海、北京等城市已經(jīng)上調了普通住房指導價格。這種地方政府的微調行為,并非私自行動,地方政府的救市行為屬于支持合理購房需求,屬于樓市調控的微調范圍。
謹防跟風效應
有網(wǎng)民表示,在地方財政、銀行貸款等壓力下,一些地方政府放松樓市調控可能會引發(fā)跟風效應。但是,房價問題是當前民生之重,這種跟風效應不得不防。
署名謝逸楓的網(wǎng)民認為,在掙脫調控政策束縛的“努力”中,蕪湖并非個例。2012年1月30日,廣東中山曾暗自調高最高限價標準,松綁“限價令”,2012年2月9日上午,從化實施購房入戶被證實。2011年10月,佛山也出臺文件取消“限購令”,但很快被廢止。在地方財政、銀行貸款等壓力下,未來會有更多的城市放松調控政策,很可能引發(fā)跟風。
署名“靜夜名香獨自焚”的網(wǎng)民質疑說,一些地方政府放松調控的舉動其實質就是保護開發(fā)商利益。
堅持樓市調控不動搖
署名葉檀的評論說:“我想蕪湖的新政是需要重新理清的,其實對于蕪湖來說,它有一個泥沙俱下的過程。仔細分析蕪湖出臺的這些新政,當然有增加保障房的用意也有增加普通商品房交易的用意,這些舉措都無可厚非。但是在這個背后,有一些非常明顯的提高商品房交易的行為,而且是非常明顯的鼓勵商品房交易的行為,比如說只要是持有5年或者是持有2年持有3年,它都會有一些不同的優(yōu)惠措施。而且對于大型的普通的商品房,甚至也出臺了一些隱性的措施。如果這些舉措不理清的話,那么很多地方政府都會效仿,他會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保障的名義下進行暗度陳倉的行為,所以我覺得并不是所有的新政都要取消,而是需要更加嚴謹需要理清托市的邊界。”
署名吳其倫的博客文章分析說,盡管地方的樓市新政往往打著“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旗號,可仍然難以掩蓋其救市的本質,其所出臺的政策在諸多方面與中央精神嚴重背離。
署名李曉的博客文章認為,“我相信本次中央調控是做好了去房地產(chǎn)支柱化的長期準備,地方政府必須要改變以往慣性思維,走出舊有模式,轉型創(chuàng)新才是正道。因此,大的方面說,有悖于國家宏觀經(jīng)濟發(fā)展趨勢的做法不會得到支持,中觀層面說在宏觀調控成效仍未得到主流輿論認同,仍未取得目標成效的關鍵時刻,救市可謂既不合天時亦不符人和,結果不妙。最后微觀層面說,既然最終救市政策對市場刺激的作用有限,再考慮前兩者因素,可以斷言,短期內也許仍會有部分城市不甘其心而效仿,但終究不會成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