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本報9-12版刊載了《
中國燃氣一股東之特別申明暨給全體股東的一封信》,其中包括了中國燃氣(00384.HK)收購百江項目的相關內(nèi)容,經(jīng)與該股東進一步核實,特作以下更正:
百江燃氣項目投資分析
百江集團100%股權作價5.3億港元,另承擔約2.7億港元的負債(分四年還清,免息),總計為:約8億港元;
考慮承債約2.7億港元,需四年免息還清,按現(xiàn)行國內(nèi)3-5年貸款基準利率6.65%計算,四年可省去約7182萬港元,實際現(xiàn)價約為8億-0.7182億=7.2818億港元;
收購百江后,百江集團現(xiàn)有股東承諾每年股東權益回報不少于6000萬港元,投資回報期約12年(7.2818/0.6),年回報率約8%。
中燃先行收購百江80%股權,實際支付資金合計為5.3億×80%=4.24億港元(折合人民幣約為3.56億人民幣,匯率按現(xiàn)行1:0.8385計算)。
若以上條件成立,進一步分析如下:
①百江集團現(xiàn)有股東持有20%,且承諾保證2年內(nèi)每年投資權益回報不少于0.6億港元,如不能滿足每年0.6億回報,缺少部分應沖減剩余20%股權作價價值。
②百江集團現(xiàn)有股東需承諾,在之后2年內(nèi),中燃有權按現(xiàn)行的作價收購百江剩余20%權益,有關作價仍以本次合作時的股價作價標準計算,即(5.3億+2.7億)×20%=1.6億港元。
③若以上成立,意味著中燃按現(xiàn)行作價,需2年后再支付現(xiàn)在作價20%的價值。若考慮今后人民幣與美元、美元和港幣掛鉤及匯率變化之因素,2年后港幣應貶值10%以上,即按現(xiàn)行作價少支付約1600萬港元和2年1.6億港元的利息約2200萬港元,合計少支付約3800萬港元。
④若以上成立,意味著中燃支付了7.2818億港元-0.3860億港元=6.9億港元。
百江集團系統(tǒng)公司合并口徑計算2007及2008年度純利分別為950萬元及3990萬元,2009年十個月的純利為4210萬元,而2010年純利則為1.141億元,扣除少數(shù)股東后百江集團分成不少于5000萬港元;此次收購后2年內(nèi)獲得百江現(xiàn)有股東保證盈利不低于6000萬港元。因此,有關質疑中國燃氣以高達66倍市盈率收購百江液化氣,嚴重偏離行業(yè)水平,并涉嫌虛報業(yè)績及庫存一事,是個別人存心抹黑。
據(jù)了解,中國燃氣委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對百江項目交易進行了盡職審查,百江項目交易并無違反任何守則,而且,收購百江項目有助于中國燃氣實現(xiàn)上下游整合,具有財務利潤以外的戰(zhàn)略性價值。
另外,派杰的報告也明確指出,有關媒體所報道的“收購市盈率達66倍”的說法并不正確。派杰認為,不應將收購股份作價與企業(yè)價值混為一談,按5.3億元的收購價與保證盈利6000萬港元計,收購的市盈率應為8.8倍。若按中國燃氣收購百江的作價5.3億港元連同2.7億港元貸款(總收購代價8億港元),以保證盈利6000萬港元計,總收購代價與保證盈利折算市盈率為13.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