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藝術品股票上市一個月暴漲621%,這個令眾多投資者瞠目結舌的漲幅發(fā)生在天津文交所。天津文交所第一批兩只藝術品股票自1月26日上市以來,29個交易日收益率超17倍,第二批8只藝術品股票上市后也連續(xù)漲停,有網友戲稱天津文交所為“天津漲停所”。 “剛去打新,招行就提示我金葵花賬戶余額不足,需要收取管理費。”天津文化藝術品文交所(下稱天津文交所)一位北京的投資者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天津文交所的開戶流程顯示,投資者需要先持有招商銀行“一卡通”金葵花卡或以上級別的銀行卡,隨后在文交所網站進行注冊,并激活招行個人網銀專業(yè)版的支付中介業(yè)務功能。
中介賬戶資金歸屬疑團
這位北京的投資者向記者講述,當初辦卡的目的就是要去文交所開戶,激活賬號后將資金轉賬到文交所支付中介賬戶時,并沒有想到這筆錢在口徑上已不屬于招行金葵花卡了。 對此,文交所與招行相關人員各有解釋。招行工作人員稱,如果招行是投資者股票交易的第三方存管機構,那么賬戶內的股票市值、招行理財產品、基金以及定活期存款等,都是歸屬于金葵花卡名下的;不過,資金若轉賬至天津文交所的支付中介賬戶,如果金葵花卡內的剩余其他資產總和少于50萬元,就可能面臨管理費收取問題。 而文交所熱線工作人員對此予以否認:“他們(招行)的說法是錯的,兩個戶頭的資金總和達到日均50萬標準就可以了。”但隨后,對方又補充道,“文交所支付中介和銀行存款都是招行下面的賬戶,是投資者名下的兩個戶頭,始終沒有離開過招行。” 資金始終沒有離開過招行——真相到底如何呢? 對此,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開軍律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天津文交所可能混淆了一些概念,資金的監(jiān)管和資金的權屬,在法律上具有性質上的區(qū)別,即使錢存在招行,資金的所有人也應有法律意義上的明確說法。
“文交所不是賬戶的所有人”
記者向天津文交所工作人員詢問,投資者使用金葵花卡進行開戶和交易,如果按照正常的三方平臺銀證轉賬規(guī)則,這筆錢應始終歸于投資者個人名下,為何文交所的支付資金卻必須進入另一個賬戶呢? 對此,對方并未直接回答。上述工作人員表示,文交所只和招行一家銀行合作,由其進行資金存管,轉入支付中介賬戶的交易資金都是存放在招行的匯總支付賬戶內,由招行對這個賬戶實施封閉式管理。那么,這個賬戶究竟歸屬于誰的名下?在記者再三追問之下,上述工作人員表示,該賬戶的戶頭并不是文交所。但上述人士以保密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該賬戶的所有者。 證券時報此前已經報道過,天津文交所其實是一家私企控股的公司,其前兩大股東均為地產開發(fā)商。這一點已得到上述工作人員的認可。對此,知名證券維權律師嚴義明向記者表示,冠以“交易所”的機構一般是社團法人,應不以盈利為目的,除此以外的機構應稱為企業(yè)法人或財團法人,而天津文交所明顯屬于后者,其經營的最主要目的正是盈利。嚴律師表示,如果天津文交所是股份制,就應稱為“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現(xiàn)在的名稱明顯有誤導,這是違法的。 天津文交所自稱不是該賬戶的所有者,那么,是否存在以上述私企股東名義持有該賬戶的可能?如果這筆“集合資金”產生了投資收益,文交所藝術品份額交易的參與者是否有權分享?出現(xiàn)虧損,又該如何處置?
賬戶資產另有玄機
對于從金葵花卡轉至文交所支付中介賬戶的資金究竟歸屬何方,招行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文交所“中簽”或購買他們的東西(應指藝術品份額),這筆錢就不再納入招行的范圍內了。但如果是購買招行的基金或理財產品,則納入招行總資產內。 “如果是新辦的金葵花卡,可能會出現(xiàn)你說的那種麻煩。但我們的大多數(shù)客戶是很早就已開卡,里面除了存款,還有不少招行的其他產品,所以一般不會出現(xiàn)余額不足的問題。”招行工作人員解釋稱。 對此,招商銀行上海某支行行長表示,很多新客戶就是為了參與天津文交所交易而來開卡的,前期的確炒得非常熱。該行長強調,招行營業(yè)網點的工作人員從未主動向開卡客戶推薦天津文交所的產品,投資者可能是在其他渠道獲知相關信息的。他還奉勸記者,“你現(xiàn)在不要來追高了,風險不小。” 上述招行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通過該行“大宗商品支付中介”轉賬出去的資金,已不再納入客戶金葵花卡的資產總額之內。她還表示,文交所的支付中介平臺是一個虛擬的資金賬戶,但資金只是凍結在賬戶里,誰都拿不走。 記者了解到,上述招行的“大宗商品支付中介平臺”,目前僅有天津文交所這一家。
天津文交所如何盈利?
盡管天津文交所并不是一家法律意義上“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交易所,但其網站卻充斥著“本所”“本交易所”之類的表述。 招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與招行具有合作關系的這一唯一支付中介平臺,其資金賬戶的確是在招行開戶,接受招行監(jiān)管,但其本身并不屬于招行的資產范圍之內。只要客戶的資金轉入支付中介,就不算入銀行資產里面。 最初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這一情況的北京投資者表示,那些以盈利為目的的天津文交所民企股東,如果在缺乏有效監(jiān)管的情況下擅自將資金轉出,即使是將其用于最保守的固定收益投資,也將獲利不菲。“日常交易時收取的傭金等,或許根本不值得一提。”他表示。 據證券時報3月28日報道,假如目前的4萬余名投資者都持有招行金葵花卡,以平均每個賬戶資金50萬元計算,僅托管業(yè)務一項,平均每日沉淀在招行的存款就有200億元左右。而事實上,由于行情火爆,交易者的數(shù)量還以日均300人的速度增加,這意味著招行每天還能吸收到大約1.5億的增量存款。 不久前天津文交所宣布,自3月28日零時起推遲開戶業(yè)務,恢復時間將另行通知。而記者從該所獲悉,目前已開戶的客戶暫時無法銷戶,原因在于銷戶與開戶是在同一個系統(tǒng)中。這也意味著,目前凍結在天津文交所支付賬戶中相對固定的資金總額,或許不會低于日均200億元規(guī)模。 按照最保守的年化4%利率計算,200億元資金每天可獲取的存款利息,就可達到219.18萬元。相比之下,由于經常出現(xiàn)漲停,天津文交所向投資者雙向收取的交易傭金“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二”就是小巫見大巫了。
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從法律上分析,天津文交所除了存在上級監(jiān)管不完善、股東構成不明晰、交易方式不科學、交易標的不規(guī)范等媒體已披露的問題外,近日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的律師也指出,如果最為關鍵的資金監(jiān)管缺位,天津文交所的行為很可能演變?yōu)椤白兿辔展姶婵睢薄?BR>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開軍律師表示,文交所最初的報批手續(xù)不完整、監(jiān)管運作不到位,很可能令其演變?yōu)樽兿辔展姶婵睢6遥麄儽砻嫔喜扇∫晕餀喾蓊~交易的性質進行操作,實際上卻借鑒了股市追漲殺跌的交易方式,這或許正是為了迎合大多數(shù)投資者炒新股獲取高額收益的心理,進而為自己謀利。 黃開軍律師說,資金權屬一旦變更,隨之而來的收益歸屬問題,容易造成更大的法律隱患。“不同于上市公司融資多數(shù)是用于具體的生產投資或技術改造,這些文化藝術品或許在10年甚至20年后才會公開拍賣,除去期間為數(shù)不多的管理費用,這筆資金長期沉淀的投資收益,必須加以明確。”他表示。 對此,嚴義明律師也提出了質疑。他說,像股票、期貨等任何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產品,必須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它能夠“標準化”。其內在所包含的東西,必須有公信力和均一的標準。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缺乏規(guī)格化,無法確保其品質,試問怎么能做交易呢? 嚴義明還表示,在我國金融市場發(fā)展歷史上,曾大量發(fā)生過類似的事件。比如期貨等證券交易,投資人的賬號與證券公司的自營賬號完全混同起來的,這樣一來,資金被挪用的事情也經常發(fā)生。他表示希望相關監(jiān)管部門提出具體措施,以防天津文交所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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