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還在為華為此前的勝利歡呼:美國法院已經下達初步禁止令,禁止摩托羅拉向諾基亞西門子(下稱“諾西”)移交華為的商業(yè)機密,但華為正在忐忑地等待另一場判決。
3月9日,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將會就諾西收購摩托羅拉無線業(yè)務一案作出初步表態(tài),這將決定性地影響這單全球電信業(yè)重大并購案的成與敗。
商務部一旦放行,支撐著華為每年在全球數十億美元的銷售額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將落于對手之手,華為的長期損失可能高達數百億美元。
此前,涉及侵犯華為知識產權的摩托羅拉與諾西的交易并購已獲得美國、歐盟等8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反壟斷許可,中國商務部的表態(tài)將是華為最后的防線。
起訴摩托羅拉
2月23日,美國法院下達初步禁止令,禁止摩托羅拉在與諾西的交易中移交華為的商業(yè)機密。
本報獲得的這份起訴書顯示,十幾年來,華為與摩托羅拉簽署的一系列合同,作為構成華為和摩托羅拉商業(yè)關系的一部分,華為就產品設計、設備操作以及設備支持給摩托羅拉提供了一系列的保密信息。基于合同,摩托羅拉不開發(fā)自己的產品,而是從華為購買并貼牌轉售華為的UMTS、GSM和其他技術產品。
這些信息對華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述保密信息對于華為的UMTS和GSM兩項收入每年達數十億美金的業(yè)務尤為重要。”華為在訴狀中稱。
同時,這些信息從2000年起就開始持續(xù)性為摩托羅拉創(chuàng)造價值。
從2000年至2006年,華為提供給摩托羅拉的產品的銷售金額已經從1400萬美元提升到3800萬美元,銷售的區(qū)域也從中國擴展到了全世界。至今,摩托羅拉從華為的購買金額已經達到了大約8.78億美元。
當然,這些機密信息受到雙方保密協(xié)定的嚴格約束。在合作的過程中,華為與摩托羅拉簽訂了數份合同,合同約定,摩托羅拉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華為的保密信息并且保護華為的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這一切隨著2010年7月19日,諾西宣布其將并購摩托羅拉的無線網絡基礎資產而改變,這是一項高達12億美元的交易。在雙方簽署的交易合同中,摩托羅拉和諾西分別同意交易,將包括“CDMA、GSM和UMTS技術以及UMTS下第三方無線接入網技術”。
讓華為無法接受的是,交易中摩托羅拉大量GSM和UMTS技術,連同其UMTS下第三方無線接入網技術一直以來都由華為提供并且相關技術涉及到華為的保密信息。另外,多達7500名摩托羅拉員工隨著交易轉到華為的競爭對手諾西,當中的很多人直接掌握著華為的機密。
悲情華為
2010年9月26日,華為高管徐直軍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向摩托羅拉表明對于華為披露給摩托羅拉的保密信息和知識產權將會被非法地披露給諾西的擔憂,這封郵件同時也被抄送給了諾西的高層。在郵件中,華為拒絕了轉讓合同但同時表達了華為愿意就爭議商討具有合作性的解決方案。
2010年10月13日,摩托羅拉和諾西通過電子郵件給華為發(fā)了一封聯(lián)合信函就華為轉讓合同提出建議。在信中,摩托羅拉和諾西承認摩托羅拉將在合同轉讓后向諾西披露華為的保密信息是摩托羅拉與諾西交易的一部分。同時,還聲稱將要被諾西雇用的摩托羅拉的員工將持續(xù)享有接觸根據華為與摩托羅拉合同提供給摩托羅拉的華為保密信息的權限,這也意味著掌握華為保密信息的摩托羅拉員工將成為華為直接競爭對手諾西的員工。
這與華為和摩托羅拉合同規(guī)定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華為保密信息的相關規(guī)定相悖。
本報獲悉,作為曾經密切的合作伙伴,在起訴前,華為和摩托羅拉雙方的首席法務代表有長達幾個月的談判。摩托羅拉的法務代表也到訪過華為,但摩托羅拉一直未能拿出一個有效的辦法保護華為的知識產權,華為最終決定動用法律的力量。
對于華為而言,這個即將到來的春天并不溫暖。
在贏得官司前的2月18日,華為聲明接受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要求,撤銷去年5月購買美國小型科技公司3LeafSystems專利技術的交易。
這是一項只有200萬美元的小型交易,但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卻認為這場收購會威脅到美國的安全。
事實上,華為與摩托羅拉和諾西之間的知識產權爭議,也是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華為收購摩托羅拉無線網絡業(yè)務的結果。
華為和摩托羅拉存在合作10年的伙伴關系,摩托羅拉掌握了華為大量的保密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摩托羅拉尋找被并購方時,有理由首先接受華為的收購。然而,美國政府認為華為的收購計劃存在
“國家安全”的問題,拒絕華為的申請。
最后防線
狀告摩托羅拉,華為為自己設置了第一道防線,而中國商務部的審查將是第二道防線,也是最后一道防線。
對于這次訴訟,華為罕見地把關于訴訟的新聞稿放到了公司的網站上,并附上起訴書的全文。
華為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對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歡迎,也相信商務部會做出正確的判斷,對于商務部最終作何表態(tài),華為表示不便置評。
諾西似乎對商務部的最終批準胸有成竹。即便在法院判決之后,諾西曾稱,將力求在第一季度完成對摩托羅拉相關業(yè)務的合并工作。此前,該項交易需要通過9個國家審查,已經有8個國家予以放行,唯一沒表態(tài)的只剩中國商務部。諾西表示:我們正繼續(xù)與中國有關部門展開合作,以使這項交易獲得批準,并希望摩托羅拉的員工能夠盡快加入諾西。
有報道稱,2010年年底北京移動就摩托羅拉GSM設備退網事宜作出最終決策,完全由其現(xiàn)網的另一廠家諾西提供所有設備,至此諾西自宣布并購摩托羅拉后在中國市場的第一次商業(yè)利益已經體現(xiàn),其控制了北京移動GSM網絡100%的份額。
盡管這是否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有待論證,但按照美國、英國否決華為的邏輯,北京城內的上至億萬富翁、下至普通百姓的通信安全可能受到威脅。
與華為一樣,許多人也在等待商務部的表態(tài)。
國務院和全國人大法工委反壟斷立法顧問王曉曄教授在署名文章中直言:建議商務部在華為與摩托羅拉知識產權糾紛達成協(xié)議后再審批相關申請,以保護中國這個在通信領域不多見的,掌握了較多核心技術的企業(yè)的權益。
華為在美國的收購表明,美國針對中國企業(yè)進入美國市場,有幾道防線來保護美國企業(yè)和產業(yè),但中國在相似的高科技產業(yè)投資、并購領域,欠缺美國那樣嚴格的審查程序,這又減弱了中國企業(yè)在全球競爭中的籌碼。
迄今,全球很多國家都已經建立起類似美國CFIUS的組織或法律法規(guī),如日本政府設“公正交易委員會”審查外資并購,法院有權緊急停止企業(yè)并購行為;印度限制外資進入媒體、通信服務等領域,外資申請需經17個部門批準等。今年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yè)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中國也正在開始著手推進外資并購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謝明敦稱,中國《反壟斷法》應將跨國的壟斷性企業(yè)在華機構納入重點適用對象,尤其對美國公司在華經濟活動加以更為嚴格的監(jiān)管,嚴格審查跨國公司在華兼并、收購和重組行為,盡快從法理上根除跨國公司的超國民待遇。
諾西收購摩托羅拉一案,或將成為展現(xiàn)中國政府立場的關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