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城鎮(zhèn)化進程,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在隨遷子女教育上的后顧之憂,吉林省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力求使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教育普及程度達到當地水平。
吉林省要求,要由政府統籌,教育、公安、發(fā)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齊抓共管,形成解決和完善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就學的入學保障、經費保障和助學制度的機制。
按照這個意見的要求,隨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同住的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將由其現居住地所在縣
(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原則安排就讀學校。接收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就學的學校,對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要與當地居民子女相同。
吉林省還要求,要維護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的正當權益,使他們在入學分班、排坐、獎勵、評優(yōu)及申請加入少先隊、共青團和參加校內外活動等方面將與當地居民子女一視同仁。
在助學和經費保障機制方面,吉林省規(guī)定,輸入地政府財政部門要對接收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較多的學校給予補助。城市教育費附加中將安排部分經費,專門用于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同時,輸入地教育局和學校還將通過減免費用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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