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停牌近一個月的佛山照明復牌漲停。同日,佛山照明發(fā)布的公告確認,公司重大交易對手方在公告敏感期進行了股票交易,但公司“不確定是否存在內幕交易”。
從8月份開始,佛山照明頻繁遭到監(jiān)管部門調查。8月13日,公司董事長莊堅毅等高管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廣東證監(jiān)局發(fā)出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guī)”被立案調查。
8月2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就公司涉嫌泄露信息對佛山照明發(fā)出關注函;9月1日,莊堅毅申請辭去董事長一職;9月3日,深交所再度發(fā)出關注函,要求公司進一步核查涉嫌內幕交易情況;9月6日,莊堅毅卸任董事職務。
《財經(jīng)國家周刊》記者從深交所了解到,市場從7月份開始炒作鋰電池概念股,深交所一直嚴密監(jiān)控各類概念炒作。“佛山照明也是鋰電池概念股,可能是監(jiān)管層密切關注的股票之一。”一位不具名的券商研究員告訴記者。
由于廣州證監(jiān)局拒絕透露正在立案調查的細節(jié),目前還無法確定莊堅毅和鄒建平被調查的具體原因。
上海律師宋一欣認為,很有可能是佛山照明的信息披露,引起監(jiān)管層的關注,進而查出涉嫌內幕交易的問題。
投資頻繁泄密
8月20日,佛山照明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部發(fā)出的第一份關注函,稱“公司于8月18日公告的董事會決議公告中有部分內容,與8月13日開始在網(wǎng)上流傳的關于公司‘將公告投資1億元做鋰電池項目’的傳聞部份內容一致”。
關注函要求公司對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或泄露信息的情形進行核查。8月24日,佛山照明根據(jù)關注函要求開始停牌核查。
深交所函中所指的公告,是指佛山照明關于發(fā)起成立青海佛照鋰電正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事。
佛山照明公告顯示,該項目公司由佛山照明與合肥鋰鑫能源材料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公司、鋰能源控股公司、江蘇國港交通工程公司共同發(fā)起成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萬元,其中佛山照明以現(xiàn)金出資2550萬元。
該項目公司初期設計生產規(guī)模為2000噸/年,預計投資額1億元,達產后再根據(jù)市場需求情況擴大產能。
正是這段公告中披露的投資金額,與8月13日網(wǎng)絡流傳的投資內容相符合。深交所據(jù)此關注佛山照明可能涉嫌泄露信息,向公司發(fā)出關注函。
多份券商提供的研究報告指出,佛山照明最值得關注的業(yè)績亮點在于,其正在打造一條完整的新能源產業(yè)鏈,即碳酸鋰材料-正極材料-鋰電池-電動車總成的新能源車。
佛山照明8月18日的董事會公告中,披露了公司在打造以上產業(yè)鏈中多項具體投資計劃。此時正值“鋰電池”概念股受市場追捧,佛山照明A股股票從18日開始放量上漲,連續(xù)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觸及深交所設定的異動指標。
關鍵信息延遲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佛山照明A股連續(xù)上漲的三天內,媒體提前報道了另一項重大投資。
8月17日,佛山照明董事會審議通過議案,授權經(jīng)營班子與臺灣必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必翔實業(yè)”)洽談合作事宜,但當日晚間公告中并未披露具體合作細節(jié)。
直到8月20日,佛山照明才發(fā)布公告,“雙方將聯(lián)合其他投資方共同投資建立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生產企業(yè),首期設計生產規(guī)模2000噸/年,最終生產規(guī)模1萬噸/年以上,預計總投資約1億元人民幣。”
此外,雙方的合作還包括共同投資建立鋰動力電池生產企業(yè),首期設計生產規(guī)模1億安時/年,最終生產規(guī)模3萬安時/年以上,預計總投資約2.5億元;另一項投資為在佛山設立純電動汽車生產基地,計劃在年內完成生產20輛用于示范線路,2011年內達到300輛/年產能,2012年內達到2000輛/年產能。
這無疑是另一項重大利好消息。公告發(fā)布后,佛山照明A股連續(xù)兩日漲停。
然而,在佛山照明正式公告披露前,這一重大利好消息早已見諸報端。
據(jù)記者了解,8月16日,廣東省省長黃華華率領近千人的廣東省經(jīng)貿文化交流團前往臺灣,開展為期一周的“臺灣·廣東周”活動,佛山照明也是隨團企業(yè)之一。兩岸多家媒體對這次活動進行了跟蹤報道。
8月18日,在臺灣舉行的佛山臺灣經(jīng)貿會上,佛山照明代表與必翔實業(yè)簽訂合作意向書。當日及次日,兩岸媒體對雙方的合作協(xié)議都做了完整的報道,均早于佛山照明的公告時間。
“合同在18日就簽訂了,為什么要等到20號才公告出來?這也是明顯的信息披露問題。”宋一欣表示。此外,記者還留意到,佛山照明在20日還同時發(fā)布了兩則更正公告,分別是董事會公告中出現(xiàn)會議地點錯誤,以及監(jiān)事會會議期次出錯。
“內幕交易”細節(jié)曝光
9月15日,經(jīng)深交所核查與公司自查后,佛山照明公布了核查結果,證實有交易對手方及其直系親屬在公告敏感期進行了股票交易。
核查出的第一個在敏感期進行交易的對象為方清,佛山照明公告中方清的身份為合肥鋰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記者從其他渠道查到,方清還擔任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下稱合肥國軒高科)總經(jīng)理一職。
佛山照明在7月15日公告了兩項投資,分別是《關于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對外投資意向進展情況公告》和《關于正式收購合肥國軒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20%股權投資的公告》。記者查閱了國內券商針對這兩個項目發(fā)布的研究報告,均解讀為利好消息,給予了買入評級。
作為合肥國軒高科的總經(jīng)理,方清在7月12日與7月13日敏感期內買入了佛山照明A股2萬股,并于7月27日賣出1萬股,期間獲利10150元。
針對這一買賣情況,方清聲稱:“以上股票交易屬于正常交易行為,絕無知情任何內幕信息”。頗為蹊蹺的是,作為交易對手方的合肥國軒兩家公司,并未將方清列入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另一名被核查出來的交易對手方人員為霍廣。霍廣的身份為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稱“青海威力”)的法人代表。
佛山照明在8月18日公告了投資成立青海佛照鋰電正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鋰電正極材料項目”)一事,青海威力為聯(lián)合發(fā)起投資公司之一。佛山照明在核查材料中認定霍廣為8月18日公告項目的內幕知情人。
3月20日,佛山照明曾發(fā)布公告擬購買從事鋰電池業(yè)務的合肥國軒高科股權。霍廣在公告前于3月8日~15日期間累計買入佛山照明A股174300股,買入均價為11.81元;公告披露后,霍廣在4月12~16日期間累計賣出123300股,賣出均價為14.05元,期間獲利276192元。
在上述方清股票交易的敏感期,霍廣也有交易記錄。在7月15日公告之前,霍廣及其直系親屬賬戶在6月2日至7月6日期間共累計買入103400股,均價12.93元,期間于6月10日賣出1400股,賣出價為14.27元;此后又在公告后賣出102000股,期間獲利16768元。
對于在敏感期進行股票交易的事實,方清和霍廣均認為是正常的股票交易,并非內幕交易。佛山照明說,“在與霍廣的談話中發(fā)現(xiàn),霍廣并不了解什么叫敏感期”。
值得注意的是,方清和霍廣均在鋰電正極材料項目籌劃階段的敏感期賣出了股票。佛山照明在公告中解釋說,“鑒于公司籌劃此項目按常理應屬對公司利好消息”,方清和霍廣卻在此期間賣出股票,因此公司不能確定其是否提前獲知了公司內幕信息,也不能確定其是否存在內幕交易。
北京一位律師向記者指出,內幕交易行為只需要認定內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在敏感時期進行了股票交易,是否獲利不影響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