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遭遇迄今金額最大貿易摩擦案
|
貿易保護向中國高端產品延伸
|
|
2010-09-17 作者:記者 孫韶華 施智梁 董時珊/北京、太原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9月16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數據卡(又稱無線寬域網絡調制解調器)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而就在今年6月30日,歐盟已經對該產品發(fā)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雙案”并發(fā)調查。 “該案是歐盟首次對中國出口的同一產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三種調查,涉及中國企業(yè)的出口額約41億美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遭遇涉案金額最大的貿易救濟調查。”中國商務部16日回應稱。 “同一產品,三案齊發(fā),這凸顯了歐盟后危機時代的貿易保護主義,是典型的貿易騷擾,是濫用規(guī)則的極度表現。”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16日表示。 據了解,歐委會發(fā)起的三項調查都是在比利時調制解調器生產商OPTION提出申訴后做出的。據悉,OPTION是歐盟3G調制解調器的惟一生產商。OPTION在新的申訴中稱,中國的主要調制解調器生產商——中興和華為控制著3G數據卡和USB調制解調器市場90%的份額,并獲有補貼。OPTION發(fā)言人簡·波特特別指出,華為獲得的授信額度超出正常水平,使該公司具備了不公平的優(yōu)勢。 “而OPTION近年的公開年度報告明確申明,他們的數據卡產品已經全部外包給中國生產。”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表示,“實際上,歐盟當前連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數據卡生產商都沒有。” 在當前的調查中,OPTION公司和歐盟對于外包生產的問題,卻始終保持沉默。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表示,關于OPTION公司是否具有歐盟生產商資格以及是否具有反傾銷案的申訴資格問題,機電商會以及中國數據卡生產企業(yè)將在隨后的調查中向歐方提出強烈質疑和抗辯。 姚堅也指出,中方保留在世貿組織規(guī)則框架內采取措施的權利。他說,數據卡屬不斷更新換代的高科技產品,中國產品促進了技術進步并創(chuàng)造了新的市場,也給歐盟消費者帶來了實際利益。但是,歐盟僅為保護某一成員國中一家企業(yè)的利益,而濫用貿易救濟措施。這種做法不僅會擾亂正常的貿易秩序,損害歐盟各成員國廣大消費者的利益,而且與中歐全面戰(zhàn)略伙伴關系和日益加深的經貿友好合作現實背道而馳。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晉斌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分析指出,歐盟的動機有三層含義。一是通過逆周期的貿易政策,違反公平貿易的準則,來保護區(qū)域內的就業(yè)機會。二是采用更高強度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來試探中國的反應。三是由于數據卡本身屬于高科技產品,而中國最近幾年在信息產品上的成本競爭力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提升,歐盟的這一舉動實則是希望能夠打壓中國這類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貿易保護已經不再像以往那樣僅僅圍繞服裝紡織、玩具等低端產品了,而是開始向高端產品延伸了”。王晉斌說。 的確如此,就在前不久,對中國貿易政策批評最多的美國聯合鋼鐵工人工會(U.S. Steelworkers Union)發(fā)表了一份聲明,稱將要求美國政府就中國在綠色科技領域的扶持政策展開調查。據報道,該工會在聲明中表示,“中國已利用大量補貼、性能規(guī)定、優(yōu)惠措施及其它貿易違規(guī)活動來推動他們對該行業(yè)的壟斷。”這些舉措對美國的可再生和替代能源領域構成了威脅。 針對美國聯合鋼鐵工人工會的質疑,16日科技部副部長張來武在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做出回應稱,“我國自從加入到WTO以后,所有的政策制定都要符合WTO國際通行原則,補貼綠色企業(yè)的政策也不例外。” 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在16日舉行的第三屆中國(太原)國際能源產業(yè)博覽會高峰論壇上表示,未來幾年我們會大力發(fā)展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是我國發(fā)展低碳經濟和低碳產業(y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可能成為我國外貿的新增長點。同時他表示,“低碳和綠色技術無國界。我們要堅持開放的理念,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特別是借綠色低碳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的行為。” 王晉斌表示,中國一般制造業(yè)的競爭優(yōu)勢是明顯的。最近幾年中國的結構性改革和鼓勵技術、環(huán)保產業(yè)的創(chuàng)新也取得了實效。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會在一些高新技術行業(yè)與發(fā)達地區(qū)和國家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展開競爭,一旦中國具備或潛在具備大批量生產的能力,出于對中國產品成本優(yōu)勢的擔憂,國外就會對中國的類似產品采取貿易保護主義,這種趨勢一直會存在。 至于中國企業(yè)應該如何應對,王晉斌說,一是學習他們在國際貿易談判中的技巧和知識;二是依據“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來針對性地采取相應措施,不要一味退讓。
|
【字號
大
中
小】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