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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作者:記者 張莫/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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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9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獲悉,為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下發(fā)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yè)務審批權限的通知》。 《通知》提出10項簡化行政審批的具體措施,其中,3項業(yè)務的審批權限由總局下放至分局,4項業(yè)務由分局下放至中心支局(支局),還有2項業(yè)務由外匯局審批變?yōu)殂y行直接辦理,并明確了相關操作規(guī)程。此外,還簡化了部分業(yè)務的審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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