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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作者:記者 孫韶華/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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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fā)《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決定從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406個稅號的出口退稅。日前,商務部財務司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調整是對出口退稅率結構微調,主要是為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確保實現(xiàn)“十一五”節(jié)能減排目標,應不會對外貿出口產生大的影響,長期來看將有利于促進外貿發(fā)展方式轉變。 他表示,本次調整不意味著國家外貿政策的轉向。2010外貿工作主要著力點是“拓市場、調結構、促平衡”,保持外需政策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取消406個稅號產品退稅;同時,控制部分農產品出口過快增長勢頭,保持國內農產品價格的相對穩(wěn)定,不代表外貿政策的“退出”。相信部分企業(yè)會克服暫時困難。 他還說,本次調整不會影響外貿復蘇增長勢頭。據統(tǒng)計,本次取消退稅的406個稅號,僅占海關稅號總數(shù)的3%左右;2009年上述產品實現(xiàn)出口110億美元,僅占當年出口總額的1%左右。取消退稅政策,短期內可能會對市場產生影響,但應不會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不會改變對外貿易發(fā)展的大局。他還表示,本次調整將有利于推進轉變外貿發(fā)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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